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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全國教師會48_p8 家長選擇權攏係假

針對臺北縣活化課程實驗方案的修正計畫,教育部於2010年7月3日邀集法律專家、課程專家就實務提出審議。審議委員曾提出:為維護實驗精神,臺北縣政府應確實執行自願參與機制,家長申請不參加實驗課程之行政作業應朝簡政便民的方向處理,並應保障不刁難不參加者。臺北縣教育局表示不參加的家長可以提出申請,但是活化課程因為師資質量問題,中大型學校只能打散上課,無法集中在一個下午。全教會指出:1、學校實務上無法集中排課以落實家長選擇權,以目前的英文師資不足情況下,不論班級規模數大小,學校只能以打散方式排課。2、活化課程家長自救會已成立,一旦活化課程被分散安排,就是一個被綁架的選擇權,選擇不參加的學生家長,就被需自行安排學生去處,學生的學習、安全成為問題。3、教育局刻意推諉落實家長選擇權的責任,僅一紙公文就要求學校辦理,後又來函指出應尊重家長意見,顯將落實家長選擇權之責任推諉致各校。4、活化課程之實施程序,已然違反行政程序法及教育基本法。全教會重申台北縣活化課程實施程序並未落實家長選擇權,教育部應正視並重新檢視,當初核准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的四項要件,是否能夠達成。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洪維彬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0/9/25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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