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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全國教師工會21_p12 通盤修正私校法 根本解決私校亂象

因文化大學董事會爭議,除各界關切「私校一條龍」現象外,全教總指出更凸顯私校家族化與缺乏公共監督的結構困境。全教總分析私校辦學公共性與自主性的兩個主軸,常因缺乏公共監督機制造成私校重大弊案。以文大董事會成員絕對多數是家族成員或相關政商人員,在缺乏公共監督下,情況更加惡化。因此全教總指出要避免惡性循環,私校修法應朝:1、「降低私校的家族色彩」,私校非私人產業,應是具有高度的社會公益的公共事業,具體建議降低三等親內董事比例制五分之一。2、「增強私校的公共監督」,建議修法揭露重大校務資訊,並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及「公益監察人」,二方向修法,才能增強私校的公共性與內部控制,以挽救瀕臨崩壞的私校教育。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洪維彬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7/3/30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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