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裝備為瑞三鑛業公司所購置的救護隊服裝,全國統一製作規格。此套服裝已放置三、四十年並無使用過,每間礦業公司都必須向礦物局及救護器材店購買礦場救護專用服裝,衣服四個白色區塊為反光裝置,救護員身上所需配戴器材多樣,救護隊員選拔條件為反應敏捷、體格健壯、經驗足夠的年輕礦工,加入救護隊沒有加薪屬於義務職,但對於礦工而言,當上救護隊是一種榮譽職與殊榮,每一個礦場要成立一個救護隊,一個救護隊有三個救護班,每個救護班至少要六至七人,救護隊每半年需進行一次訓練,需穿著救護裝並揹著救護器材演習,礦場中一氧化碳自救器僅能自救,但救護隊揹著氧氣筒就能救人。救護隊服裝由公司統一保管,此外,通常曾於礦災救護過的救護服裝因容易沾染大體、屍塊的味道,使用完畢後的手套、衣服因忌諱而丟棄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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