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水壺為氬鉛片材質,民國50年代以後,始出現塑膠桶水壺。瑞三鑛業的礦工每日都會帶這麼一大桶水壺,裝滿水才足夠滿足一日工作的水分攝取量。不過水壺的大小也隨著工作場所,或個人飲用量的差異有所不同。如果工作地點較為涼快,則三公升水即可,但若身處坑內十分炎熱的地方,則需要五公升以上。因此礦工會依需求量購置水壺,大部分以此五公升水壺為主。礦工一早上工必須攜帶水壺與便當,並且放置工作地點最近處,未飲用完畢的水,會在出坑前就倒掉。但有時少部分的人自己攜帶的水喝不夠,於是偷喝,甚至喝完其他礦工的水,導致被偷水的礦工該攝取的水量不足,因此十分氣憤。為懲罰偷喝水之惡行,礦工甚至小便於自己的水壺中,讓偷水賊喝到自己的尿;甚至有礦工特別留意是否有人偷喝水,藉此嘲笑礦工牛飲人尿的慘樣,成為礦坑內人們抵制偷水與惡作劇嘲弄的重要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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