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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代理台南府正堂方「為轉飭事」札恒春縣

代理台南府正堂方轉飭恒春縣,巡撫劉銘傳批准蔡應維等所議官商合辦台灣煤礦章程,並發給諭札關防。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方祖蔭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光緒十六年六月十五日/入藏日期:西元1947年/光緒十六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公文書
  • 相關地點
    基隆 台南府
  • 相關人名
    方祖蔭/劉銘傳/蔡應維/馮城勳/林元勝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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