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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三年台灣府正堂程「為轉行事」札恒春縣

特授台灣府正堂程轉行恒春縣,前提發安徽等省銀三十六萬兩並閩省原定發解之銀四十四萬兩乃為台澎辦防之需,不在台灣常年用款項內,故請戶部籌撥此常年用款銀一百五十萬兩。上諭准。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程起鶚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光緒十三年三月初四日/入藏日期:西元1947年/光緒十二、十三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公文書
  • 相關地點
    台灣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台灣府
  • 相關人名
    程起鶚/陳鳴志/楊昌濬/劉銘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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