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七年代理台南府正堂方「為轉行事」行恒春縣

代理台南府正堂方轉行恒春縣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奏台灣巡撫劉銘傳並未請旨即擅議章程招商開辦煤礦,交部議處革職,加恩改革職留任。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方祖蔭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光緒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入藏日期:西元1947年/光緒十六、十七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公文書
  • 相關地點
    台灣省 台南府
  • 相關人名
    方祖蔭/唐景崧/沈應奎/劉銘傳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