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認為教師工時需依據團體協約法協議訂定,不能由教育部片面訂定,全國教師會已警示教育部,若是一再汙名老師,就會出來開記者會宣布「要特休假,不要寒暑假」,來算算誰得便宜還賣乖。
老師放假天數計算:
以中小學導師來說:〈原始計算由桃園縣彭如玉老師提供〉
81天:中小學寒假 21天、暑假 60天
27天: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國小25天:平日超時上班每天一小時
高國中50天:平日超時上班每天兩小時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或400小時,不乘以1.3,折合公務員上班時間還有25天或50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以簡單的數學來算:教師請假規則中要求寒暑假返校日為2~7天,以3天計算,前後算一算,是政府還欠中小學教師放假天數,結果主管機關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汙名老師,不上課領薪水放假三個月,實無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