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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全國教師會32_p14 台南教師會解決考績設限80%問題

一、9/13臺南縣理監事會議決議
1.透過相關管道了解縣長裁示時,是否召集相關局處首長做好研議與配套措施。
2.追蹤及研究事項裁示的適法性為何?
3.授權總幹事擬定公文函文縣府具體回應。
二、9/17臺南縣教師會函文縣府
有關 貴府95年9月13日府財務字第0950198148號函第2項「教師(含校長)考績自95學年度起考列甲等上限為80﹪」之規定,已明顯違法,應予撤銷,請查照。
三、9/20假永康國中視聽教室,召開一校至少一代表會議全縣共有130餘所學校派出代表出席(包含多所未成立教師會之學校),議員部分計有林進旺議員、及李崇智議員辦公室主任全程與會。
貳、臺南縣教師會基本立場
一、9/25臺南縣教師會臨時常務理事會認為縣長已表達良善之誠意,並基於9月20日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有之決議,決定暫時中止不合作之方案。
二、未來南縣教師的成績考核基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考核辦法」中的考核標準下,將盡力維護教師的權益。
三、呼籲各位教師發揮由下而上的力量盡速籌組學校教師會參與校務,建立教師專業的形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吳昌倫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6/12/6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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