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4日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來,各地教師陳情不斷,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傾聽教師心聲,暫緩實施介聘新制。
全教總認為教育部《介聘辦法》新制有諸多問題,並提出以下建議:
一、 高國中小教師介聘均應維持2年。
二、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介聘新制應有2年緩衝期。
三、《介聘辦法》應考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須照顧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無法獨立生活,需就近照顧」等特殊狀況。
四、縣市政府可因地制宜訂定更低的介聘申請年資。
五、請教育部儘快召開高國中小《介聘辦法》修正會議,根本解決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