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數6萬多的私校教職員,歷經多年爭取,終於在2010年開始實施私校退撫新制,加上2014年上路的私校公保年金,私校教職員終於取得較好的退休保障,告別了年金孤兒。
比較不為人注意的是,私校退撫新制實施後,私校教職員除了第一層的「公保年金」,第二層的「私校退撫」,還有一個全國其他職業類別所沒有的第三層「增額提撥」。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9條明定,私立學校得斟酌其財務狀況及學校發展重點,為其教職員增加提撥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與準備金。
然依據「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的統計,此一制度實施七年多,在368所私立學校中,有為教職員辦理增額提撥的私校約120校,仍有超過240所私校尚未開辦,開辦學校比例不及三成,導致不少學校教職員無法依個人意願進行增額提撥,既影響了當事人的權益,也影響了退休制度的完整性。
建議教育部應以更積極作為,如將私校是否提供增額提撥列為校務評鑑指標,或修法強制私校必須為教職員辦理自願性的增額提撥,以維護私校教職員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