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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0全國教師會51_p7 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

桃園縣教師會及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稱本會)聯合發布本新聞稿,首先揭露章程,將「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作為第一條任務,以具體行動要求桃園縣政府,延宕兩年應召開卻未召開的「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及「不適任教師輔導諮詢小組」,應儘速啟動。並披露本會舉發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差勤課務不正常、殘害學生受教權」,但新明國小至今未將該師依規定進入疑似不適任處理流程,甚至臨時變更教師介聘由「自聘」為「委聘」,企圖讓該師介聘至他校,明顯「不處理」之後,再「放生」,有包庇隱匿之嫌。各校如何隱匿或放生「疑似不適任教師」的伎倆,有僅作平時懲處,避開「期終考核」,繼續給予考績「甲等」;利用「獎懲抵銷」、避開「年終考核」;「不處理、不通報、不懲處」,以免「燙手山芋」留下,「走不了」的證據等隱匿招數。以慫恿或恐嚇疑似不適任教師趕搭「超額」或「介聘」專車,否則將進入不適任處理流程的招數放生不適任教師。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1/6/20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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