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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全國教師會32_p6 教評比例減少 不適任教師更難處理

全國教師會一向主張只要查證屬實,「不適任教師」應該予以停聘、解聘、不續聘,以彰顯教師專業尊嚴。有某團體刻意扭曲教評會,是不適任教師無法順利解職的關鍵。事實上,校長往往不願得罪人或迫於地方政治人物的壓力,在校方不願舉報,也不願提供相關具體事證下,教評會及教師們也只能徒呼奈何!根本不是「師師相護」,而是「行政包庇」、「行政怠惰」、「惡質政治」。目前教評會中未兼行政職教師佔一半以上,使得專業考量還有出線的機會,如在行政控制淩駕一切之下,不適任教師問題就更無法處理了。在1998年教師評審委員會成立,不論與國內過去的實際情況,或先進國家相比較,教評會對「不適任教師」的效能不該被罵成「過街老鼠」。面對「不適任教師」處理的疑慮,全國教師會與各縣市教師會願以積極負責的態度,提出以下四點主張:一、「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與人數比率不應調整。二、要求教育主管機關函令大學以下各級學校,明確規定學校校長,對不適任教師負有提報與蒐證之責。三、得由縣市教育局會同地方教師會組成輔導諮詢小組,協助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四、教育主管機關彙整各校提報不適任教師個案之處理情況,逐年檢討處理機制的有效性,並調整改正缺失。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6/12/6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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