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院宣布將自98學年度(2009年8月開始)起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國教師會(以下稱全教會)發表意見如下:
一、就政策時機而言,此一政策應該視為能重新齊一教育水準的機會,消弭貧富世代複製,不能流於選舉性支票,全教會一向樂於支持讓中低收入免於學費壓迫的教育政策。
二、據全教會對教育經費的研究與了解,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第2項「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一點五。」以2007年往前推三年,未來數年將因2004年起歲入的增加,而使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成長有相當空間,因此全方位的、持續性的增加對後期中等教育的投資,在此刻有較成熟的機會實施。全教會主張應循序漸進優先處理學費補貼與學校設施更新,其次處理入學方式與學區。經費應一次匡定,分年編列到位,讓高中職階段教育品質真正提昇。
三、為求實施的周延性,教育部應在既有的研究基礎下,成立廣納各界的工作小組,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充份吸收基層教師的實務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