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7日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於立法院施政報告時宣布,為全面解決現階段教育困境,並提升國家人力素質,政府將自2007年起逐步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2007年先行實施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及優質高中、職計畫,2009年時全面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此項宣示後,立即引發各界之關注,全國教師會也對此一政策發表期待如下:
一、行政院跨部會規劃與統籌經費、立院審查、教育部執行。
二、建立一貫的菁英培育系統,不被明星高中牽著走。
三、讓社區高中職有吸引力,協助學生省下通勤的時間。
四、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百分比,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五、經費編列以「一次匡列」方式處理。
六、2007年5月前一定要陸續完成經費需求,以趕上期中的下年度教育預算編列。
七、應特別注意教育經費的效能和到位。
八、應提升技職教育至應有的品質,讓社區化不會只是成為高中與高職的高低排序固著劑。
九、行政院都可以藉由全國教師會及全國、地方等關心教育的家長組織儘速組成工作小組。
十、建立以學生、教師、家長為主體的「泛教育系統」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