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制度法制化後,因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下稱主管機關)採取「將寒暑假視為教師假期」方式代替學期中訂定休假的假別,學校如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課業輔導,教師是否有配合參與課輔義務,如果教師無故未到,亦未自行覓妥教師代課,是否得以曠職論處,成為基層教師近年來關切的問題。 主管機關針對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及各縣市政府的詢問,陸續提出說明文件,本文件為主管機關於2012年5月28日,針對寒暑假期間,未兼行政職教師於非屬災害防救與全體共通性應返校日數期間,涉及擔任課業輔導與請假爭議的說明公函並沿用至今。
基本資訊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全國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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