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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協商備忘錄第一次函覆

在教師請假制度法制化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下稱主管機關)考量教師工作性質、學生受教權及兼顧教師權益,認為確有必要於相關法令中核給教師一定天數休息,以紓解教師工作壓力,依據教師請假規則授權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下稱教師組織),再度啟動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日數相關協商事宜。 本文件為主管機關於2006年10月12日函知教師組織,提供「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會議備忘錄,公函說明欄記載,雙方獲致結論包含:一、寒暑假返校服務與研究進修日數合併計算。二、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為教學準備日未獲共識。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俊璋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6/10/2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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