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雙溪煤礦第二礦場盛產低硫煉焦用原料煤,設有蜂巢式煉焦窯,前往礦場的道路狹窄且彎曲,係原本的運煤台車道改建。該礦民國36年由林義德向工礦公司包採,民國39年林義德承受礦權經營,民國49年2月林義德將礦權及設備出售與金溪煤礦公司林添富經營,礦名吉成礦場,民國53年8月原礦權人金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移轉給頂雙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長鄭塘坡,常務董事夏永波、連莊耀,董事鄭榕懋、陳回春,常務監察人曾陳好,監察人連文欽、林生。該公司最後併入同為鄭塘坡經營的雙溪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開採至民國68年收坑。礦區面積一百一十四公頃,屬煤層木山層,本層厚度五十公分,煤種強粘結原料煤。有主斜坑一坑,降煤至頂雙溪車站一點六公里,使用卡車。統計民國51年開採,民國68年收坑,中休十年(民國57年-61年、民國63年-67年),開採八年期間,總產量十萬四千五百零三公噸,年平均一萬三千零六十三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