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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全教會發文-101128號-政字:'請部妥處彰縣教師會反映函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於收到彰化縣教師會2012年3月23日101彰縣教師字第101092號函副本後,於2012年4月3日以全教政字第101128號函正本送教育部,並以副本副知化縣教會。請教育部協助妥處回覆彰化縣教師會2012年3月23日函,並副知全教會。內容大略為彰化縣教師會所陳,彰化縣政府對教師「支領超時鐘點費」之規定,確有過嚴之處;彰化縣政府支應兼任行政教師之減課鐘點費使用科目,亦請教育部了解並請其依教育部所規定之科目辦理。教育部先以2012年4月9日臺國(四)字第1010061925號函覆全教會。內容大略為,本案教育部已接獲彰化縣教陳情函,也已以2012年3月30日臺國(四)字第1010054693號函,請彰化縣政府就案內疑義行說明。教育部將化縣政府函復後,另案回覆彰化縣教師會,並副知全國教教會。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2/04/03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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