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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全教會收文1010356部授教中(人)字第1010506187號

針對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2011年12月12日函請教育部儘速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與國中齊一案,教育部2012年3月29日回覆有容大略為,為維護「租稅公平」原則,踐履憲法所定國民繳稅之義務,國中小教師自2012年1月1日起開始繳納所得稅。基於國中小教育環境相較於高中以上之教育環境,普遍存在些許落差,故教育部於本次稅制改革同時規劃配套措施,以適度平衡學校現場需求,及改善幼稚教育與國民教育環境,進行提升整體教育之品質。國中小導師費自2012年1月1日調升為3,000元,係上述配套措施之一環,且專案規劃報奉行政院核定後施行,其適用對象目前尚未包括高中職教師,教育部一向重視高中職教師權益,有關全教會認為中學階段導師工作之職責、給付應有一致性之意見,中部辦公室已進行專案評估規劃,待有具體結論,將以專案報行政院裁示。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2/03/2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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