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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發文字號:台國(四)字第0990085809號

臺中縣教師會理事長就有關取消軍教免稅一案,於2010年5月14日寄給教育部部長信箋,教育部於2010年5月20日以台國(四)字第0990085809號函回復,並以副本副知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說明大略為,本案經多年與縣市政府、全教會及家長團體等單位及各界人士數度研商,並於2008年11月20日台國(四)字第0970226766號函送行政院「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內容有「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師費」、「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等3項,並依據「課教師,補教育」的原則辦理。但因國中小及幼稚園教職員數減少與課稅級距、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於2009年修法調整,課稅總額依據108學年度相關資料重新計算約為72億,因此教育部再依此調整並擬配套備案。將原方案微調,導師費調高到新台幣3,000元;並降低教師授課節數以使教師備課時間充足;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費用,以解國中小長期缺乏行政與輔導人力之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0/05/2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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