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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再利用調查與規劃工程計畫書 (期末報告)

今日古蹟建築的整體文化資產事業,主要可以區分為四部份:調查研究、保有修復、教育推廣和經營管理等。古蹟再利用除了可以活化古蹟建築本體的功能之外,它與都市文化觀光相結合時,並能達到復甦地方活力,創造地區經濟活動和提昇在地文化層次之功能。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盧圓華
  • 創作者
    盧圓華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06/1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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