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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礦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手冊(3)

台灣省礦業產業工會聯合會所舉辦之,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於民國70年4月9日在台北市菸酒公賣局康樂中心進行。

當期發放會員代表大會手冊附有「退休金臨時支付標準」附錄,說明台灣煤礦業因普遍實施包工制度,勞資關係較特殊,而資方也未建立礦工工作紀錄卡,也沒有提存退休預備金。為維護礦工福利,在團體協約生效前,按勞工保險連續有效投保年數計算,同一礦場工作年數合計滿十五年時,得申請退休:民國61年協約生效前,在同一礦場勞工保險連續投保年數每年給予半個月;民國61年協約生效後至70年,服務年數給予一個月;民國71年至75年則給予兩個月服務年數。而會員服務滿三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依照61年至70年之計算方式,並打八折發給慰勞金。

附錄後尚黏貼民國70年4月10日中國時報報紙所報導之剪報,其標題為「礦工退休制度研議改善—服務滿十五年未達退休年齡可打折給付」,與附有「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工退休金申請書」一份,與勞工保險卡影本一張。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台灣省礦聯會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手冊-附件「退休金臨時支付標準」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台灣省礦業產業工會聯合會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1/04/09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6.5 cm*19 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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