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老官道擔送人夫戰死紀念碑立於大正6(1917)年,位在大湖鄉新開村5鄰,老官道路旁果園。為花崗岩方型碑,縱100公分、橫20公分。擔送人夫在日語裡是挑夫的意思,此碑用以紀念當時原漢衝突下的傷亡者。
老官道舊稱老官路,是大湖與卓蘭之間,臺3線尚未興建以前的聯絡道路。日人治台初期南湖地區物資尚需卓蘭供應,明治32(1899)年1月,29位挑夫走老官道運送物資時,被埋伏的泰雅族人殺害,僅一人因為被同伴屍體疊壓其上而逃過一劫。當時泰雅族人出草的原因,是河洛人與泰雅族人先前的買賣紛爭。事發地點因地勢較低,後人稱作「犀刂人窩」,意指曾經發生殺人事件的谷地。日人於大正6(1917)年立碑紀念,鯉魚潭水庫興建時水庫管理局新建該碑,在原碑底下立基座並銘文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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