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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煤礦災變

福田煤礦災變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福田煤礦又可稱為「源美煤礦」,明治38年(西元1905年)1月設權,日治時期亦曾有陂內炭坑、坡內炭礦、湖山炭礦、蓬萊炭礦等礦場名稱。有主斜坑一坑,又斜坑一坑,礦場運送作業透過卡車運往5.5km外的南港車站,而後由福田煤礦接手經營權。

民國71年3月25日,福田煤礦發生瓦斯突出災變,造成共計十三死三十三傷,因坑道掘進面之地質區域接近潛藏高壓瓦斯煤層,又因為爆破震動造成岩壁破裂,瓦斯夾雜大量煤炭瞬間高壓噴出,作業人員被煤炭埋沒,或者吸入大量瓦斯,造成十三人死亡,三十三人受傷之慘劇,災變後由礦務局與礦方搶救,並督促礦場清理災變發生地點。

經調查為礦場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在採取著煤前防止瓦斯突出措施疏忽,安全主管兼瓦斯突出專責管理員林國雄依法調職處分,坑內安全督察員郭漢溪負責坑道之掘進監督工作而疏於防範,應負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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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產業與經濟
建檔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別名
福田煤礦礦災
地點-縣市區
臺北市
撰寫者
黃昱儒
貢獻者
時間迄
1982/03/25
地點-緯度
25.0689422
地點-經度
121.5909027
地點-名稱
福田煤礦
參考資料
臺煤采風 張偉郎著
時間起
1982/03/25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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