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民間生火煮食所使用的燃料,除了上山砍拾樹枝作為柴火外,主要是購買煤球來使用。這張照片拍攝於1950年代,紀錄的是苗栗頭屋地區製作煤球的情形,工人把煤炭屑攪拌再灌入圓筒狀的鐵製模型中,鐵製圓筒中間插有鐵條,讓成型的煤球留有孔隙方便助燃,照片中的工人正在倒出鐵製模型中已經軋鑄成型的煤球。
民眾若以煤球作為燃料,在生火時必須把火爐搬到戶外,因為煤球在燃燒之初會產生大量濃煙,必須在燃燒一段時間後才能移入室內繼續使用。煤球區分大、小兩種尺寸,大的直徑約15公分,高25公分;小的直徑約10公分,高20公分。使用時須配合專用火爐,火爐區分為一層煤球、兩層球與三層煤球,一顆煤球約可使用3到5小時,經濟實惠。但因燃燒過程會產生大量一氧化碳與嗆鼻氣味,加上火力控制不易,在煤氣爐普及後已快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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