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攝於1970年代,紀錄的是苑裡老阿嬤正熟練使用藺草編織草帽的情形。藺草編製的草帽具有吸汗、富彈性、不易褪色且可脫臭等特性,戴在頭上柔軟涼爽,舒適感十足,是著名工藝品。
台灣藺草製品起源,推估約在雍正5(1727)年,當時道卡斯族平埔族婦女以大安溪下游沼澤濕地的野生藺草編製草蓆,做為平日席地而坐之鋪地用品。隨著入墾的漢人增多,漢人開始向原住民婦女學習製作方法,編蓆技術也漸漸由雙寮社原住民部落傳入大甲街、苑裡庄等漢人居住的村落。因編織手藝由番社傳入漢莊,稱之為「番仔席」或大甲(Taokas)蓆。在清領時代,苑裡地區所產的藺編產品已有銷往大陸的紀錄,日治時期苑裡帽蓆產品全數銷往日本,一度是僅次於糖和米的出口農產品,昭和2(1927)年產值曾高達157,986日圓。
早期藺草編織以草蓆為主,苑裡洪鴦女士是台灣第一位將蓆草編製成帽子的師傅。其動機一說是因為新竹縣知事櫻井勉延聘,另一說是洪鴦自家孩子生頭瘡,為避免其遭蒼蠅叮擾並防日曬,於是仿西方呢帽形式編織而成,時間約在明治30(1897)年左右。洪鴦女士曾在苑裡公學校教授草編工藝長達9年,將技術傳給同鄉婦女,地方上有感於洪鴦女士付出,因此尊稱她為「藺編先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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