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培養工會幹部,交換工作經驗,訓練公會中業務之理論與實務,並研討改進會務工作之方法,工會聯合會與工會皆定期舉辦幹部講習班。
民國70年6月3日,台灣省礦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許哲雄發函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常務理事王國雄,說明邀請參加民國70年6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八時三十分於台灣省礦務局四樓大禮堂,舉辦的兩日聯合會第十六期幹部講習班,並提供午餐及文具,住宿及交通則請事業單位,亦或所屬之工會補助,亦洽給薪公假與差旅費補助。
民國70年6月18日,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李志於該公文一隅註明:「敬請資方負責人惠予公假為荷!」,廖春長註明;「正本交王監事,並按時前往報到」,監事王國雄註明:「正本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