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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iy(志繼)自力更生之碑

自力更生之碑約為 1937 年至 1939 年間建造。當時係為紀念志繼水圳開鑿而設立碑體以砂岩雕鑿而成,碑體正面陰刻有「自力更生之碑」字樣,石碑右側邊陰刻有「大溪郡警察課長高本三郎書」字樣。下方有一水泥基座,部分水泥及石塊已逐漸斑駁脫落 。 昭和7 年,1932 時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齋藤實倡導「 自力更生 」政策,該政策遍及內務、商工、農林等,並主要於農村、中小企業推展。新竹州蕃地因水田資源豐富,志繼社、溪口台地與爺亨台地藉引入水稻並積極建設水圳以達定耕與自給自足之需,見證志繼社泰雅人生活型態自漁獵游墾逐漸轉變為定居生活之象徵意義 。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桃園市
    復興區
    成福段28地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1500025631號
    2026-01-09 14:48:50.179
  • 種類
    種類代碼
    A9


    種類名稱
    碑碣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3322592#8617
  • 主管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
  • 是否收費
    否
  • 是否開放
    是
  • 評定基準
    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桃園市
    復興區
    成福段
    28
  • 緯度
    24.82236
  • 經度
    121.38158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1、2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新竹州要覽》
  • 指定(登錄)理由
    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本碑為紀念志繼水圳開鑿而設立,見證該地區於日本統治期間水利工程開鑿、農作新品種的引入及農業知識普及的過程,亦見證部落生計方式轉變及發展,反映地區性特色。 本碑見證泰雅族大豹社被迫離開三角湧大豹溪流域,集團移住至志繼社,後因日人倡導「自力更生」政策,經引入定耕農業的水稻技術與教育,並規劃梯田改良地形,開鑿志繼水圳,以達自給自足之目標,此碑見證志繼社泰雅族人自漁獵游墾,逐漸轉變為定居生活之歷史進程。 表現特定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之文化顯著性:碑體保存完整,字跡清晰可辨,為志繼部落自漁獵游墾階段至定耕階段的歷史見證,展現泰雅族在殖民背景下的生計轉型與文化延續歷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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