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胡適故居

1.胡適先生為國際知名學者及外交官,後回台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本建築為胡適先生在臺任院長時居住宅第及辦公處所,目前建物內部書房及起居空間布置大致保持完整原貌。胡適先生對於治學倡議自由主權及推動新文學運動,影響世人至今,為現代學術史代表的重要學者之一,具有其歷史文化意義。 2.該建物為當時基泰建設公司建築師設計之一樓磚造洋式建築,於1958年建成。外型為日式斜屋頂建築形式,內部空間仿美國南方住宅格局 ,室內通風採光良好惟又兼具隱私以及接待訪客等功能,且室內仍大致保有日常起居原貌,具體表現出建築風格與特色價值,深具文化歷史價值。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南港區
    研究院路二段 13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BTAA11430079531
    2025-02-06 00:00:00.0
    登陸「胡適故居」為本市紀念建築。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公告建號
    項次
    1


    縣市
    臺北市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且應予保存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北市
    南港區
    中南段三小段
    134-2
  • 緯度
    25.039985
  • 經度
    121.617196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2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胡適先生為國際知名學者及外交官,後來台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本建築為胡適先生在臺任院長時居住宅第及辦公處所,目前建物內部書房及起居空間布置大致保持完整原貌。胡適先生對於治學倡議自由主權及推動新文學運動,影響世人至今,為現代學術史代表的重要學者之一,具有其歷史文化意義。 2.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且應予保存者:該建物為當時基泰建設公司建築師設計之一樓磚造洋式建築,外型為日式斜屋頂建築形式,內部空間仿美國南方住宅格局 ,室內通風採光良好惟又兼具隱私以及接待訪客等功能,且室內仍大致保有日常起居原貌,具體表現出建築風格與特色價值,深具文化歷史價值。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