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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天后宮恩普海甸匾

恩普海甸匾1組1件,規格:縱52.8公分、橫198.7公分、深5.8公分,現懸掛於苗栗天后宮2樓辦公空間,維持寺廟沿革記事類文物之功能。 字匾有匾框,面板以單塊板材組合,匾題字體為陽文平面金字,作「恩普海甸」,以圓頭釘固定於匾面,另固定於匾面(圖1),背面可見木質紋理,匾框為樟木,作穿帶四條固定,避免板材變形(圖2);匾面龍爿固定長方形板材,雕作年款,為陽文平面字,內容為「道光玖年臘月日吉旦」(圖3),匾面虎爿固定長方形板材,雕作年款,為陽文平面字,內容為「猫閣社衆畨等仝立」(圖4);匾框表面淺浮雕,蓮花纏枝紋樣,表面罩金加彩。 上、下款辭記錄字匾為道光9年(1829),由猫閣社平埔族所獻;匾題恩普海甸。海甸一辭又作海淀、海店,最早可見南朝齊孔稚珪作〈北山移文〉中:「張英風於海甸,馳妙譽於浙右」,又唐代杜甫〈奉送王信州崟北歸〉「壤歌品海甸,畫角自山樓」,意指水邊形成的聚落,因現在苗栗市過去沿後壠溪形成聚落,而以海甸代稱。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苗栗縣
    苗栗市
    中正路794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130004468B號
    2024-04-08 17:12:29.363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2


    種類名稱
    生活及儀禮器物


  • 年代
    道光9年(1829年)
  • 材質
    木質
  • 尺寸
    縱52.8㎝×橫198.7㎝×深5.8㎝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7-352961*719
  • 主管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能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者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苗栗天后宮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苗栗天后宮


    保存空間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794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無文資身分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3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 出處或來源說明
    道光9年(1829年)
  • 指定(登錄)理由
    一、 本匾為清道光九年貓閣社平埔族社敬獻給苗栗天后宮之匾額,反映拓墾苗栗平原的客籍漢人與平埔族間之文化交融。 二、 匾體整體結構完整,上下款及中行文字與板面嵌合方式與19世紀初葉製匾工藝相符。
  • 代表圖像來源
    攝影時間:民國113年(2024)10月28日 攝影者:郭肯德
  • 典藏或財產編號
    16
  • 保存現狀
    整體結構保存狀況穩定,因曾有受水,背面可見有漬痕,並未影響整體結構,未觀察出開裂、白華等劣化情事,觀察表面裝飾漆層應有重髹墨漆及朱漆,現漆層完整,未有剝落的狀況。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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