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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蘭遮堡遺構

熱蘭遮堡之興建,是作為為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在東亞貿易的轉運重地以及防禦前線。荷蘭於16 世紀獨立後,便積極發展自主海外貿易的可能性,並於1602年成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1623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曾在南臺灣的大員(Tayouan,即今日安平)一鯤鯓沙洲上另外建造一座小堡壘,但不久後廢棄。1624年,中國要求荷人拆毀澎湖風櫃尾的堡壘,公司遂將據點遷至大員,在先前堡壘的位置建造新的堡壘,1625年2月命名為奧蘭治堡壘(Fort Oranje),並在1628年改名為熱蘭遮堡(Fort Zeelandia),另外1653年建造的普羅民遮堡(Fort Provintia)則在內陸作為生產農業重地。 1624年到1662年之間,荷人在大員沙洲上持續建造熱蘭遮堡。受軍事、政治、經濟等需求變動,以及周圍自然、人造環境的影響,堡壘建築經常性處於增改建的變動中,而其營造歷程可大致分為五個階段,分別為初始階段(1624-1628)、構造強化階段(1628-1635)、大規模擴建階段(1635-1645)、工程停滯階段(1645-1659),以及最後的補強階段(1659-1662)。 明永曆15年(西元1661年),鄭氏軍隊率領陸、海軍攻下普羅民遮堡,佔領熱蘭遮市鎮,並持續對熱蘭遮堡進行圍堡戰,直到1662年2月荷人才開堡投降,結束長達38年的臺灣荷治時期(1624-1662)。鄭成功擊敗荷蘭人後,遷居熱蘭遮堡,故名王城。清康熙22年(西元1683年)施琅攻臺,翌年臺灣納入清帝國版圖,王城喪失其地位,設軍裝局。清同治10年(西元1871年)軍火庫爆炸,城垣傾圮,清同治13年(西元1874年)沈葆楨有鑑於淪為殘蹟的熱蘭遮堡軍事價值已失,遂大量拆除臺灣城磚石為興築二鯤鯓礮臺(億載金城)所需建材。日明治30年(西元1897年),為建造安平海關宿舍,就殘蹟之上另築高臺,其上在建西式洋樓,改稱安平古堡。 民國72年(西元1983年),「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編號11)由內政部指定為第一級古蹟。民國93年(西元2004年),「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編號1至編號10)由臺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又於96年(西元2007年)提升為國定古蹟。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外堡東北稜堡出土,文化部辦理熱蘭遮堡補充調查研究。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文化部公告國定古蹟「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併入「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並修改名稱為「熱蘭遮堡遺構」。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安平區
    國勝路82號及其周圍共39筆土地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七十二台內民字第202452號
    1983-12-28 00:00:00.0
    公告指定臺灣地區第一級古蹟。
    指定/登錄
    文中一字第0961051621號
    2007-04-16 00:00:00.0
    公告指定「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為國定古蹟。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蹟字第11230064901號
    2023-07-18 10:29:43.16
    國定古蹟「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併入「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並修改名稱為「熱蘭遮堡遺構」。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4


    種類名稱
    城郭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675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已指定之古蹟中較具重要、保存完整並為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64
    2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65
    3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72
    4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961
    5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981
    6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982
    7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984
    8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4
    9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4-1
    10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4-2
    11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49
    12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58
    13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60
    14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2
    15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2-2
    16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2-3
    17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2-4
    18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2-5
    19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6
    20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6-1
    21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56-2
    22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69
    23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71
    24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72
    25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77-1
    26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77-6
    27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821
    28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78
    29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78-1
    30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78-2
    31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78-3
    32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79
    33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40
    34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41
    35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46
    36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48
    37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610
    38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20
    39
    臺南市
    安平區
    古堡段
    720-1
  • 緯度
    23.00111
  • 經度
    120.15952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
  • 指定(登錄)理由
    1、已指定之古蹟中較具重要性: 熱蘭遮堡(Fort Zeelandia)是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在東亞最主要的貿易據點,見證17世紀臺灣成為世界貿易之一環,也是距離荷蘭本土航程最遠的大型要塞。熱蘭遮堡所在的熱蘭遮市鎮,連同臺江內海對岸的普羅民遮市鎮,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亞的唯二殖民城市,其堡壘與市鎮的空間關係,反映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重要據點的規劃模式,具有高度重要性。 2、已指定之古蹟中保存完整性: 熱蘭遮堡之建築構造原有「上層主堡」、「下層主堡」、「外堡」等部位。現存的12處古蹟本體,分屬於「下層主堡」的圓堡與牆體,以及「外堡」的稜堡與牆體,大致反映熱蘭遮堡的原始平面輪廓。根據近年考古發掘成果,推測地下應仍有不少建築遺構。整體而言,熱蘭遮堡可謂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亞保存最完整的大型要塞。 3、已指定之古蹟中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 熱蘭遮堡反映荷蘭共和國初期「舊荷蘭系統」(Old-Netherlands System)要塞工程設計思維,深受義大利文藝復興「稜堡式堡壘」(bastion fort)之影響。選址方面強調海域的對外聯繫與補給,並呼應地形地貌進行規劃設計。營造方面反映荷蘭東印度公司體系下建築材料、技術體系與工匠族群的多元性。整體而言,熱蘭遮堡可視為大航海時代歐洲人海外據點之軍事要塞規劃、設計與營造方面之典範。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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