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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姑婆寮山頂莊家古厝

一、草創於清光緒年間,古厝建築主體完工大正8年(1919),有萬寶朝宗門楣可證。 二、莊家先祖於清乾隆12年(1747),由福建漳州渡海來台,落腳於阿猴林丘陵北區(今大樹姑婆寮)。莊家堂號「天水堂」,莊氏族人以種植鳳梨起家。 三、起造人莊財(清咸豐年間生)於清光緒年間帶領兩子由樓仔坑內(今大樹三和)丘陵越過山頭至古厝現址姑婆寮山頂墾殖至今,長子莊清宜(1885生)ヽ次子莊清標(1890生)續建,幾代胼手胝足建造占地廣泛與建築工法精美古厝至今。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里姑山路119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高市府文資字第11132252400號
    2022-11-18 10:04:23.808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莊OOOOOO
    建築所有人
    莊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7)222-5136分機8329
  • 主管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205
    2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206
    3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207
    4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208
  • 緯度
    22.709849
  • 經度
    120.422692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古厝有府城陳玉峰泥塑彩繪及水車堵彩繪,剪黏具潮州風格,具有傳統藝術價值和時代特色。大樹丘陵為礫岩風化堆積之環境,亦為鳳梨種植區,建物採用當地材料砌築,具有與自然環境互動之特色。 二、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本建築屋頂瓦作、斗砌磚砌、卵石台基組砌及灰刻卍字不斷線等建築工法,具有傳統工藝特色。 三、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莊家世代於大樹阿猴林丘陵墾殖發展,建築的創建反映大樹姑婆寮鳳梨種植產業的興盛,見證了姑婆寮地區開發史意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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