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枋寮支廳舍

1.所在位置與建造年代 「枋寮支廳舍」位於現今屏東縣枋寮鄉中興路33號,興建於日治時期1912年(大正元年)。主要提供當時駐守在屏東枋寮地區的警察作為辦公及職員宿舍使用。 2.相關事件背景 日本殖民臺灣後,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隨即頒布「臺灣總督府暫行條例」,其中第15條規定成立民政局內務部,並在其下設立警保課,專門負責警察和監獄相關事項。隨著臺灣總督府組織章程的確立,將臺灣劃分為三縣一廳,各縣再依需求增設支廳。因此,地方警察機關,各縣設有警察部,廳與支廳則設立警察署或警察分署。1897年(明治30年)5月臺灣總督府發佈《地方官官制》,將原來的三縣一廳改為六縣三廳。並且在各縣轄之下設置辨務署,在各縣廳之下又設置警察署,兩署互不隸屬。辨務署負責行政,警察署負責治安。因此,1897年(明治30年)10月7日,同時設立枋寮辨務署及枋寮警察署 ,分別負責行政與治安。1898(明治31年)年6月修正地方官制,將辨務署、撫墾署及警察署合而為新的辨務署制度,負責管理警察官吏、派出所,以推行警務。1898年(明治31年)7月9日設東港辨務署枋寮支署管轄港東下里等。1901年(明治34年)11月27日,原東港辨務署枋寮支署改為阿猴廳枋寮支廳,枋寮支廳轄有枋寮街、番仔崙、大武力、大庄、下寮、粟屈、水底寮、建興、烏良、小北旗尾、大北旗尾、新開、中庄、內寮、蜈蜞溝、瓦磘、大響營、隘寮營等庄。1912年(大正元年)12月「枋寮支廳舍」正式落成。 此外,1914年(大正3年),排灣族原住民因臺灣總督府理蕃政策,引發抗日事件,衝突歷時五個月,排灣族人傷亡慘重,史稱「南蕃事件」。枋寮與枋山支廳為主要事件發生場域,臺灣總督府為征討引發事件的排灣族,在枋寮設立南蕃搜查隊枋寮本部,並以枋寮支廳舍作為辦公處所。 3.指定時間 「枋寮支廳舍」於2022年5月23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屏東縣
    枋寮鄉
    中興路33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屏府文保字第11130289700號
    2022-05-23 14:10:01.774
    變更/修正
    屏府文保字第11130641700號
    2022-10-18 14:10:29.875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枋寮支廳舍」內部隔間經過歷年改修與部分遭拆除,已難以辨別原空間格局樣貌,且建物周遭多有增建遮蔽,目前保存狀況尚可。
  • 外觀特徵
    1.建築本體構造、座向、空間、樓層數 「枋寮支廳舍」建築本體為磚木混合構造,座向採坐北朝南。建築物可分為建築本體及附屬空間兩個部分。建築本體平面呈現「一」字型,在背立面的南、北兩側尚有延伸的附屬空間,並設置簷廊。因此,「枋寮支廳舍」整體呈現「ㄇ」字型,樓層數為一層樓。目前建築物四周被許多增建遮蔽。 2.建築構造與外部裝飾(由下至上描述) 「枋寮支廳舍」正立面以鋼浪板遮蔽,遮蔽處內部構造包含入口、門窗、牆面;正立面的屋頂開設三角老虎窗,南側立面設有平衡錘拉窗。入口處採背心式屋頂造型,屋頂採寄棟式屋根。 附屬空間(北側)大部分空間已遭拆除,但其南側立面的磚牆仍然存在,保留原始的門窗開口,其中包括拱型窗和灰泥裝飾。背立面的簷廊為木構造,牆面則保留原來的磚牆結構。 附屬空間(南側)僅存山牆面仍保留原來的磚牆結構。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建築本體周遭增建密集、內部隔間改建,建立因應防災之相關措施。 2.北側附屬空間僅存單側牆體,建議應進行臨時性的結構支撐措施。 3.由於屋頂、簷廊、門窗皆為木構造,應加強生物防治措施。
  • 使用情形
    「枋寮支廳舍」目前由枋寮分局負責管理維護,主要作為員警寢室及倉庫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枋寮鄉公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菸廠路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8-7210234#554
  • 主管機關名稱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 所屬主管機關
    屏東縣政府
  • 室內特徵
    1.建築空間格局 「枋寮支廳舍」為一戶建。 2.內部裝修與內部裝飾(由下至上描述) 「枋寮支廳舍」建築物本體的室內地坪已增舖級配抬高,內部隔間經過歷年改修與部分遭拆除。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屏東縣
    枋寮鄉
    德興段
    878
    2
    屏東縣
    枋寮鄉
    德興段
    872(部分)
    3
    屏東縣
    枋寮鄉
    德興段
    876(部分)
    4
    屏東縣
    枋寮鄉
    德興段
    913(部分)
  • 緯度
    22.366741
  • 經度
    120.593476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符合《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之登錄基準: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2.枋寮支廳舍建於1913年(大正2年),其建築採洋式外觀、磚木構造,採寄棟式屋根為主體,正立面開設三角老虎窗、背心式屋頂(Jerkinhead Roof)造型,為典型形塑地方警察權力機構形象的支廳建築。 3.枋寮支廳舍見證日治時期由廳制轉而街庄制的地方治理歷程,亦是排灣族「南蕃事件」相關的歷史場域,具歷史價值。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