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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庄內厝子黃宅明德居

黃氏自第19世祖從廣東陸豐播遷來臺,第22世五兄弟同心協力經營水田及茶園耕作等家業有成,田產皆採取先租後買的方式,於明治42年(1909)至大正8年(1919)期間,購置了包括現今明德居的大片土地以興建公廳祖厝,並於大正10年(1921)竣工,取名為「明德居」。其「明德」之義,出自《四書》中的《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係在勉勵子孫「發揚自身所具的光明德性」。其後於大正13年(1924)合資創建「永春合資會社」,以購置田產、承租茶園耕作,事業經營有成,為中壢大崙地區之望族。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桃園市
    中壢區
    福嶺路二段198巷21弄8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1101187281號
    2022-05-06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外觀特徵
    整體為一堂二橫格局、內埕、外埕、水池、及後方刺竹林保存完整,體現傳統民居之風水 觀。古蹟本體充分運用石材、磚瓦、木等建材,輔以泥塑、剪黏及交趾陶等傳統手工藝術 創作。建築以土埆磚結合傳統斗子砌磚及部分日治時期TR磚砌造,並以石條及卵石砌為 基座;屋脊有剪黏,水車堵則有特別延請唐山師傅手工製作的交趾陶裝飾,具日治大正時 期結合傳統與當代建築構築工法之技術與美學。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黃OOO
    建築所有人
    黃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3322592分機8619
  • 主管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桃園市
    中壢區
    大崙段
    855
    2
    桃園市
    中壢區
    大崙段
    859
    3
    桃園市
    中壢區
    大崙段
    860
    4
    桃園市
    中壢區
    大崙段
    861
    5
    桃園市
    中壢區
    大崙段
    862
  • 緯度
    24.98471
  • 經度
    121.18213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1) 黃氏族人事業經營有成,為中壢大崙地區望族,而明德居有百年歷史,為黃氏家族發展之重要場所,可做為地方發展史之重要見證。 (2) 建築充分運用石材、磚瓦、木等建材,輔以泥塑、剪黏及交趾陶等傳統手工藝術創作,具備高度建築藝術價值。 (3) 一堂二橫、外埕及後方刺竹林保存完整,體現傳統民居之風水觀,具科學價值。 二、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以土埆磚結合傳統斗子砌磚及部分日治時期TR磚砌造,並以石條及卵石砌為基座;屋脊有剪黏,水車堵則有特別延請唐山師傅手工製作的交趾陶裝飾,具日治大正時期結合傳統與當代建築構築工法之技術與美學。 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明德居建成逾百年,形式完整且保存情形良好,在當今桃園城鄉風貌變化快速之情形下,具稀少性,不易再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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