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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內湖區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1130060614號
    2022-01-18 00:00:00.0
  • 級別名稱
    傳統表演藝術
  • 種類
    種類代碼
    E2.1


    種類名稱
    戲曲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藝術發展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27208889#3542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 法令依據
    <<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
  • 保存者/保存團體
    楊蓮英、曲敬瑜、戴志蘭、曹永生
  • 指定(登錄)理由
    1.京劇包括唱、念、作、打等表演形象。十九世紀中期,京劇融合徽劇和漢劇,並吸收崑曲、梆子等藝術優勢,形成「京劇」,廣為流傳,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具藝術價值」。 2.京劇融合徽調與漢調形成「皮黃」聲腔,京劇流傳至今200餘年,保留多種流派藝術,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3.京劇傳至臺灣後,未受中國大陸戲曲改革影響,不僅廣泛影響臺灣傳統戲曲發展,並已形成臺灣在地特色,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 代表圖像來源
    楊蓮英女士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漢民族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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