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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朱子祠

金門朱子祠位於浯江書院內,是為了紀念朱子而建的祠宇。朱子為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朱子任同安縣主簿時,曾過化金門,創設金門最早的燕南書院,教育士子。為感念恩澤,鄉人乃在浯江書院設祠供奉。 金門舊有燕南、浯洲、金山、浯江等四大書院,浯江書院是目前碩果僅存的一座。建築物原為縣丞署,清乾隆年間通判移駐馬家巷,議將衙署拆除,職員黃汝試認為可惜,出銀購買,於乾隆45年(西元1780年)改建為浯江書院,並塑朱子及先賢像供奉。次年,金門又設縣丞,新官無處辦公,經士紳捐貲,就義學基址改建為書院,並將朱子及先賢像移入新廈。新建的浯江書院,計分四落,除大庭及照壁外,由前而後分別為大門、儀門、講堂及供奉朱子的朱子祠,左右並設東、西廊學舍各八間。 金門設縣後,浯江書院改為高等小學校。民國15年(西元1926年)更名縣立浯江小學。日軍犯金時一度被軍隊借用。現存的朱子祠為三開間的歇山重簷建築,室內採疊斗式大木結構。祠宇四周設出簷廊廡,但不立簷柱。祠前有月臺伸出,供昔時祭祀之用。整體說來,色澤明朗,外觀端莊,是朱子祠給人最深的印象。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金門縣
    金城鎮
    珠埔北路3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內政部 ( 臺內民字第 202453號
    1991-11-23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8


    種類名稱
    書院


  • 現狀
    朱子祠位於後浦市區西門,為原後浦環境 靜謐 之處,其與浯江書院共構於同基地內,為基地配置中之後棟建築。目前浯江書院經整修後以講堂為 正中主棟建築,左右各為廂房展覽廳及廁所,並以左右廊 廡連接至頭門,廊間則為寬闊之廣場可舉辦相關活動。基地為長方形,右側及後側為中正國小校舍緊鄰圍牆,分別為兩層及四層之校舍,左側為法院及地檢署之三樓層宿舍,前臨珠浦北路。
  • 外觀特徵
    建築群分為三進,前為儀門,中為講堂,後為朱子祠,東西兩廊各有學舍八間,祠後方亦有敬字亭。其中,朱子祠為三開間之歇山重簷建築,四周有檐廊,前有月臺伸出,供接詔行禮之用,簡樸莊嚴。現範圍內有道光十八年( 183 8 年)的「浯江書院膏火碑記」、「捐克膏火芳名錄」,以及大門上方懸有漢學大師錢穆所題之「朱子祠」三字匾額,均為珍貴文物。
  • 使用情形
    (A) 浯江書院範圍內含國定古蹟朱子祠單棟建築,書院由新建之傳統建築頭門進入後即為寬闊廣場,木構造之左右廊廡側邊圍牆上有朱子之著名文辭書法;正中講堂為三開間雙坡燕尾脊,於1980 年改為主結構鋼筋混凝土造,屋架木構,內設有桌椅可作為上課講習之空間。 (B) 朱子祠位於講堂正正後方,為一三開間單 落之建築,其前側有月台,月台周圍及左右側為尺磚鋪面圍牆邊則種有草坪及植栽,後側為草坪及石板鋪面,金爐設置於左後側近圍牆處。朱子祠中樑架上除有許多歷代牌匾外,中央神龕處祀奉朱子座象及其神位,右側壁面則有朱子生平事蹟簡介,兩側置有提供給遊客拓印用之石碑文。 (C) 朱子祠與周邊圍牆間為戶外活動或觀賞朱子祠之開放空間,配以草坪及花草顯得舒適清幽。然因朱子祠三側均為鋼筋混凝土造建築圍蔽,凸顯重要古蹟孤立於市區的窘境,在景觀視覺上顯得雜亂甚為可惜。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金門縣政府
    建築所有人
    金門縣政府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23
    2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29-1
    3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32
    4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33
    5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34
    6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36-1
    7
    金門縣
    金城鎮
    城西段
    236-2
  • 緯度
    24.434500520027207
  • 經度
    118.31737899671909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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