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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族南澳群傳統織布工藝

傳統泰雅族女子成年前必須習會以水平背帶織機獨立完成織布之傳統技藝,織布為泰雅族文化中重要一環,南澳群傳統織布形制、紋樣具獨特意義代表性。傳統織布材料使用苧麻,由部落婦女種植,衣服形制因應流域環境,圖紋來自家族傳承,具體呈現在地部落知識與特色,及與土地的重要連結。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宜蘭縣
    南澳鄉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自第1100001699A號
    2021-02-24 11:12:57.116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1


    種類名稱
    編織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原住民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9322440#605
  • 主管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宜蘭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 法令依據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第4條第1項第1、2、3款及第5條。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3條及第10條第1項第1、2、3、4款。
  • 保存者/保存團體
    Bakan Nawi彭秋玉
  • 指定(登錄)理由
    1.符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2、3、4款登錄基準: (1)第1款「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織布為泰雅族文化中重要一環,南澳群傳統織布形制、紋樣具獨特意義代表性。 (2)第2款「表現原住民族土地的重要關聯性」:傳統織布材料使用苧麻,由部落婦女種植,衣服形制因應流域環境,圖紋來自家族傳承,具體呈現在地部落知識與特色,及與土地的重要連結。 (3)第3款「表現特定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組織之文化顯著性」:織布工藝為泰雅族代表性傳統工藝,南澳群聚落居住在山地上,其織布厚實因應山地天候、自然環境、地理……等,充分表現泰雅族南澳群的地域特色。 (4)第4款「表現世代相傳的歷史性」:泰雅族女子成年前必須習會以水平背帶織機獨立完成織布之傳統技藝之傳統,具深厚歷史意義。 2.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審查基準: (1)第1款「具有藝術價值」:織品之造型、色彩、圖紋運用,具藝術價值。 (2)第2款「具時代或流派特色」:南澳群織品以厚實著稱,反映因應在地流域特色;編織品的材料及成品會因時代改變而轉變的特色。 (3)第3款「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傳統織布主要為服飾使用,其用色、圖紋、材料、配飾等都呈現南澳群泰雅族之審美觀與生活觀。 (4)第4款「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將部落風情呈現於織品造型,如魚骨(kah)和螃蟹(kalang)樣式,具在地生活特色。
  • 代表圖像來源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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