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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

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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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

平頂供桌,束頸飾弦紋,足直無飾,桌面石質包鐵框,框底漆紅、表面呈深綠色;桌面石板鑲嵌螺鈿有字,中行「天后宮」,上方似有字但被現置展示櫃遮蓋;上款「大正癸亥冬月 置」,下款「董事 謝得 林隨 吳傳立 吳寶額 吳清江 仝献」。桌裙為木質浮雕,上下一體,頂橫飾中行「天后宮」三字印篆體變形為圓形,三字間飾博古圖,最外側各有二蝠紋圍成一圓,內陽文落款,左款「大正拾二年」、「嵗次癸亥仲冬吉置」,右款「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 敬叩」。下半如意形開光,框內浮雕雙龍紋,左龍大、身延至右上,右下一小龍,雙龍首相對;框外四角各有一蝠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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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民俗與宗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中央里正義街1號
數量
1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博字第1093700628號
2020-03-03 09:48:21.92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種類
種類代碼
G2


種類名稱
生活及儀禮器物


種類子類別代碼
G2.1


總類子類別名稱
信仰及儀禮器物


年代
大正拾二年
材質
尺寸
長176/寬128/高92.5(公分)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
主管機關單位
博物館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10405轉6409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
保管單位
澎OOOO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澎OOOO


detailPage.fieldLabel.BOCH_CountryCulture_61.keepPlaces_address
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正義街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4款
備註
本桌捐獻者「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其中「謝得」為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壽材加工業,曾擔任保正公職多年,熱於助人及公益,除遇窮無以歛者施予棺木,也參與觀音亭及城隍面等改築工作工作;「吳清江」,天后宮改築董事,開設「新雲珍」商號,販售菓子、米、薪炭、雜貨等;「林隨」,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錦文」商號,販售雜貨。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出處或來源說明
時間:大正拾二年嵗次癸亥仲冬吉置;敬獻者: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 或生活文化特色:本桌落款為「大正癸亥冬月」,與天后宮大正12年(1923)改建落成為同期。捐贈者為「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媽宮城區的北甲由於發跡很早,故從事經商的人最多,多經營南北雜貨,其中謝得、吳清江及林隨皆任天后宮改築董事,亦都經營商號;謝得及吳寶額後續也參與馬公城隍廟改建的發起。在本桌上呈現北甲商賈參與宗教事務的依據,並透露出天后宮具有闔澎公廟的信仰意義。 2、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本桌雕刻精細、紋樣吉祥,桌裙略去習慣書上、下款的「劍帶」,而改採兩蝠紋圍圈雕上、下款,並分放廟名兩側,使行龍開光呈最大畫面,為澎湖少見的活潑樣式。
代表圖像來源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典藏或財產編號
STG00646-P-106-0025
保存現狀
位於清風閣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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