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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

平頂供桌,束頸飾弦紋,足直無飾,桌面石質包鐵框,框底漆紅、表面呈深綠色;桌面石板鑲嵌螺鈿有字,中行「天后宮」,上方似有字但被現置展示櫃遮蓋;上款「大正癸亥冬月 置」,下款「董事 謝得 林隨 吳傳立 吳寶額 吳清江 仝献」。桌裙為木質浮雕,上下一體,頂橫飾中行「天后宮」三字印篆體變形為圓形,三字間飾博古圖,最外側各有二蝠紋圍成一圓,內陽文落款,左款「大正拾二年」、「嵗次癸亥仲冬吉置」,右款「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 敬叩」。下半如意形開光,框內浮雕雙龍紋,左龍大、身延至右上,右下一小龍,雙龍首相對;框外四角各有一蝠紋。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中央里正義街1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博字第1093700628號
    2020-03-03 09:48:21.92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2


    種類名稱
    生活及儀禮器物


    種類子類別代碼
    G2.1


    總類子類別名稱
    信仰及儀禮器物


  • 年代
    大正拾二年
  • 材質
  • 尺寸
    長176/寬128/高92.5(公分)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博物館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10405轉6409
  •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澎湖天后宮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澎湖天后宮


    保存空間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正義街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4款
  • 備註
    本桌捐獻者「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其中「謝得」為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壽材加工業,曾擔任保正公職多年,熱於助人及公益,除遇窮無以歛者施予棺木,也參與觀音亭及城隍面等改築工作工作;「吳清江」,天后宮改築董事,開設「新雲珍」商號,販售菓子、米、薪炭、雜貨等;「林隨」,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錦文」商號,販售雜貨。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 出處或來源說明
    時間:大正拾二年嵗次癸亥仲冬吉置;敬獻者: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 或生活文化特色:本桌落款為「大正癸亥冬月」,與天后宮大正12年(1923)改建落成為同期。捐贈者為「北甲董事 吳傳立 吳寶額 謝得 林隨 吳清江」:媽宮城區的北甲由於發跡很早,故從事經商的人最多,多經營南北雜貨,其中謝得、吳清江及林隨皆任天后宮改築董事,亦都經營商號;謝得及吳寶額後續也參與馬公城隍廟改建的發起。在本桌上呈現北甲商賈參與宗教事務的依據,並透露出天后宮具有闔澎公廟的信仰意義。 2、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本桌雕刻精細、紋樣吉祥,桌裙略去習慣書上、下款的「劍帶」,而改採兩蝠紋圍圈雕上、下款,並分放廟名兩側,使行龍開光呈最大畫面,為澎湖少見的活潑樣式。
  • 代表圖像來源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STG00646-P-106-0025
  • 保存現狀
    位於清風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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