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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大王部落)傳統刺繡

位於臺東縣太麻里的大王部落,雖然分類上是排灣族,但其祖先與卑南族的建和、知本部落相同。都是早年一群人從海外飄來,在今日太麻里三和原住民登陸地一帶上岸,之後各自分開找尋適合居住的地方。向北遷移的形成建和與知本部落,向南遷移形成大王部落。原本是同祖緣的部落,後來卻被學者劃分為不同的卑南族與排灣族。 大王部落在學術上屬於排灣族的東排灣,祖緣又同於卑南族。在文化的發展上,就兩者兼具,也可以說是獨樹一格。排灣族的貴族階級,自古就領導著部落的發展。其傳統服飾的繁複技法與華麗,就成為排灣族的特色。受居住環境的影響,北、中、南、東排灣的服飾發展,有相當程度的不同。 大王部落傳統工藝保存者陳利友妹(1943-),祖先屬於大王部落的領導家系,從小就跟母親學習刺繡。也從母親那裡學到深厚的族群傳統文化,對排灣貴族階級、社會文化及相關紋飾,以及卑南族的文化,都有高度的理解及運用。多年的經驗累積,陳利友妹的作品忠於兩族的傳統,並融入生活,華麗與細緻兼而有之。充分表現原住民族的族群特色,與地方的審美觀。其代表作為「迎神祭祖慶豐年」,呈現族人以祭典、儀式、歌舞謝神的傳統場景。陳利友妹也在部落教授並傳承剌繡工藝,實踐世代傳承的使命。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臺東縣太麻里鄉大王部落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80116019號
    2019-06-03 09:56:49.404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2


    種類名稱
    刺繡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原住民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東市南京路25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89-35012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東縣政府
  • 評定基準
    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 2.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款及第4條第1至3款規定。 3.符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4款規定。
  • 保存者/保存團體
    陳利友妹
  • 指定(登錄)理由
    登錄理由: 1.歷史脈絡:陳利友妹女士為大王部落族人,屬東排灣地區,與卑南族密切接觸,所展現的文化內涵與北排灣、中排灣及南排灣相當不同。將排灣族的各種紋樣及傳說故事以刺繡技法進行創作,具可追溯歷史脈絡、顯現持續累積與發展之軌跡。 2.審美觀:其製作華麗、細緻的服飾可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3.文化意義:陳利友妹女士的祖先屬大王部落的領導家系,作品充分顯示領導家系所擁有的文化詮釋豐富性,表現原住民族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 4.土地關聯性:作品「迎神祭祖慶豐年」,呈現族人以祭典、儀式、歌舞謝神,表現原住民族土地的重要關聯性。 5.文化顯著性:對排灣貴族階級、社會文化生活之意涵及相關紋飾均有充分的理解及工藝運用。表現排灣族之文化顯著性。 6.歷史性:因其家世背景淵源,所銜接之傳統知識兼具排灣及卑南文化內涵,此亦為今日東排灣之重要文化特徵。直至今日,仍在部落教授、傳承剌繡工藝,表現世代相傳的歷史性。 認定理由: 1.大幅刺繡作品中,集合了各式的刺繡技法及圖紋,展現傳統的生活記憶及傳說。顯示其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2.自幼學習刺繡及衣服製作,將近70年的持續投入與熱情,也配合時代脈絡不斷創新,並在部落傳授技藝,具有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3.綜觀其生命歷程,不但是個人承襲傳統文化的歷程,更是該時代下,原住民族文化由瀕臨斷裂又重新銜接的縮影,東排灣地區刺繡及衣飾製作在文化脈絡下適當及重要保存者。
  • 代表圖像來源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文化資產科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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