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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白雲派出所

日本領臺之初十三分庄民聯合鄰近南港大坑曾引爆抗日事件,與日軍部隊發生激戰。是故日治時期在這偏遠山區設立十三分出張所,隸屬於總督府警務局臺北州警務部七星郡警察課的汐止分室,其址位於汐止、南港、石碇間之交通孔道上,為維護地方安全之重要樞紐。 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白雲里汐碇路上的汐止白雲派出所(昔稱十三分出張所),創建於日治時期大正九年(1920),因白雲里山區經年雲霧繚繞,所以地名多冠有「白雲」之稱,本地區以產茶聞名,山區務農人口眾多。 民國四十一年(1952)白雲派出所附近一帶發生「鹿窟事件」,居民牽連眾多,當地產業逐漸沒落,直到近年才逐漸獲得復興。 戰後白雲派出所曾改為白雲國小校長宿舍,於民國六十五年(1976)被裁撤, 在民國八十一年(1992)報廢後便閒置至今。如今遺存的建物及格局配置保存大致完整,它是日治時期派出所建築中,一種具備代表性的模式,足可作為地方重要史蹟之見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汐止區
    汐碇路436巷36號一帶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府文資字第0980011572號
    2009-08-20 18:05:14.0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白雲派出所室內方面共分為兩部分,分別為「洋館」與「和館」,現階段觀察現場的和館殘跡,僅能確定其部分範圍與玄關處。 因應修復工程後白雲派出所正面進行植裁剪枝、覆地表面清整,也將牆體粉刷清洗檢修施作並且屋頂及內部木屋架重新施作。入口處門柱物、斜坡步道及石砌階梯步道重新清洗施作。
  • 外觀特徵
    白雲派出所建築外觀為和洋折衷式,但在平面配置上,仍保守地採用日式傳統建築典型之「雁行」型,即模仿大雁群在天空翱翔時所常見的排列身影,建築群採前後轉折錯開排列配置方式,這種方式可使得每個建築空間增加通風採光面向得以更貼近室外大自然。 建築整體形式簡練大方,以幾何圖形構成裝飾,帶有「Art Deco」風格,主要分作左側和館與右側的洋館,左側作半個「寄棟造(よせむねづくり)」屋根(即屋頂)較低,搭上右半部較高的「切妻造(きりづまづくり)」屋根,寄棟造即中國建築之廡殿頂,而切妻造即同中國建築之懸山頂,白雲派出所全區含概有派出所前方之石鋪階梯、大門、升旗臺、水池、高臺與派出所主體建築物。 派出所前院靠近圍欄大門入口處,種有兩棵竹柏,周邊圍欄大門前坡道兩旁,有兩排整齊的大型灌木,可能是早期所種。 後院部分的植栽,在和館的左後方聚集較多大型的喬木,以榕樹與楓樹為代表。 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汐止白雲派出所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一、僅修復洋館,和館保留現況,僅整理石砌地覆部分,將雜草垃圾移除。 二、保持整體環境清潔,平時應定期打掃、整理維護建物本體與周邊環境。 三、不作不當的使用,會影響建築物本體結構及外觀的行為應儘量避免,例如塗鴉、震動等。 四、一般牆壁出現細小裂紋,屬於正常的現象,但若出現較大裂縫,需要注意到建築物結構是否受到影響。 五、不應在建築物本體加裝附著物,如招牌、看板等,若因使用需求不得不為之,應使用可逆性的工法施作,例如可活動的零件、非破壞性的安裝,不影響到建築物本體。 六、裝設預警設備、滅火器具、逃生指示路線、避雷設備等消防設施外,還要定期注意電路、電器設備是否老舊。 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汐止白雲派出所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使用情形
    白雲派出所進行了修復工程後,採殘跡保存方式,呈現真實性,將此處串聯周遭山林活動,並有一處遮風擋雨的洋館,且設立解說牌,讓經過的人瞭解此處的歷史樣貌。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在室內部分,和館內部可分為玄關、座敷、居間、臺所、緣側、便所和風呂。座敷處亦設有戶袋與押入,居間內又設有押入,過去的押入內擺放著一把槍支與冬季大衣,居間與緣側相連,且緣側並不能通往後院,但從日治時期的老照片中發現,當時的緣側外置有兩階沓脫石,因此應可通往後院。另外,緣側與臺所相連處開有一扇推拉門(開戶),進入後旁邊即有便所與風呂,而臺所外側,亦開有一推拉門(勝手口)與一扇窗。 據王朝傳敘述,民國51(1962)年時的白雲派出所內部人數共有四位,除了巡佐徐榮光居住於巡佐宿舍外,平常其他三位都住在和館內,但由於居間的押入內放有槍支,因此在夜晚間執勤的人員則需睡於居間看管。在洋館部分,內部空間主要為行政區域,因此空間內多是設置辦公用具,如洋館中央排有三張辦公桌,後方與和館相連處則裝有公文櫃。 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汐止白雲派出所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汐止區
    十三分段
    596-3
    2
    新北市
    汐止區
    十三分段
    596-16
  • 緯度
    25.0376886467917
  • 經度
    121.641092652633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輔助辦法第3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汐止白雲派出所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一)白雲派出所係日治時期大正9年(1920年)所建十三分出張所建物之遺構,至今近90年的歷史。 (二)位於汐止、南港、石碇的通道上,又鄰近白色恐怖時期之鹿窟事件相關之白雲國民小學,足見此派出所相當重要。 (三)附近一帶環境尚未破壞,植栽繁盛,古道雖有一段被新馬路切割,仍保留舊貌。
  • 開放時間
    全天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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