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登錄
屏府文保字第10730435900號
2018-10-22 11:52:43.224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1.出陣時機
「東港鳳邑二十四司」出陣時機為3年一科東港迎王平安祭典,或重要廟會活動,例如全國城隍大會師遶境。若非東港迎王或廟內舉辦遶境等重大科儀,其他出陣則需東港東福殿管理委員會開會通過並請示城隍尊神獲準同意。
2.列陣準備與陣形進行過程
出陣前一晚會在廟前進行打面(畫臉譜),裝扮人員依其裝扮角色畫上相對應的臉譜。二十四司臉譜是按照1955年成立時所繪出臉譜並沿用至今,大部分為清秀粉臉、額頭簡繪圖樣。所有人員打面完畢後會先飲用由乩身所開立的符水,隨即各自著裝整隊。二十四司行列所穿著袍冠皆為明代官服,頭戴烏紗帽,圓領袍前胸、後背各綴有一塊方形的繡章圖案,袖口處為一塊白色絲布水袖。整隊完畢會先面向東福殿二十四司殿參拜,並稟告上馬(指出陣前稟告祖廟城隍尊神及鳳邑二十四司的儀式),隨後至本廟城隍尊神殿前向諸位神祇參拜,焚燒起馬金後便出發遶境。二十四司皆為文官,所以並沒有特殊陣法與步法。遇廟參拜時,則由謝將軍與范將軍開四門,再引領二十四司緩緩邁步行進,參拜廟宇時則以雙手承抱壽體姿以示參禮。遶境完畢回到東福殿時,先向城隍尊神及諸位神祇參禮,隨後至東福殿二十四司殿前參拜稟告下馬,同時也會焚燒金紙,象徵完成今日任務。上述程序完成後裝扮人員即可卸下衣冠、妝容,恢復凡人的身分 。
3.陣頭使用的器具(兵器)
「東港鳳邑二十四司」的二十四司分別為功曹司、功過司、刑法司、賞法司、警報司、巡察司、賞善司、罰惡司、監獄司、功考司、陰陽司、速報司、庫官司、感應司、註福司、記功司、見錄司、來錄司、改原司、瘟疫司、事到司、察過司、人丁司、保健司。二十四司手上法器與一般不同,分別持鐧、鞭、筆簿、警世卷、玉如意。其中謝將軍為頭戴高長帽身穿白衣、口露長舌、執扇與火籤;范將軍為頭戴方帽身穿黑衣、執虎牌與鎖鏈。
評定基準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第1、2、3款
指定(登錄)理由1.鳳邑廿四司為東港迎王名陣,係屏東縣東港地區所獨創,在地性十足, 參香時,謝范將軍開四門、洗籤,廿四司則以抱壽行禮,顯映地方陣頭特色。
2.城隍二十四司作為陣頭出陣者,在台灣十分罕見,而且是打面(畫臉譜)之二十四司,特色明顯。
3.表現以城隍廿四司為組陣核心,另有刑具爺、淨缽生2名、謝范將軍、帥旗等,組織龐大,係臺灣家將類陣頭人數最多者,各有扮相,衣冠服飾具個性化、藝術意趣;行路、拜廟、祭改陣式整齊劃一,具排場藝術美感,為1952年成立時之圖樣,具藝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