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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配天宮三十六官將大北旗

此面大旗形制為傳統頭旗,長373公分寬70公分,全旗雙面刺繡,刺繡技法採用高繡為主,在凸起部分盤以金線使用盤金繡技法。 旗面中央繡有「樸仔腳配天宮天上聖母聖駕」十二個字,大字左右側則分別繡有「大正九年庚申端月上沅吉置」及「樸仔腳眾屠戶商團一仝敬獻」,而另一側插旗的長條白布則繡有「大正九年樸仔獸肉商一同叩謝」。大字上方有一團龍裝飾,旁有小龍四隻,底部裝飾拜塔一座。 旗面兩面各繡有十八尊官將及其坐騎,總共三十六尊,且繡有官將個別名稱。 配天宮三十六官將大北旗為地方獸肉商會贊助朴子配天宮天上聖母祭祀活動、遶境所獻。因獸肉商主祀上帝公,三十六官項為其部眾,以其入大旗裝飾,具特色且少見。又為朴子配天宮首度到湄洲進香所製之大旗,可反映當時經濟、社會及藝術意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縣
    朴子市
    開元路118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70195286號
    2018-10-03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1


    種類名稱
    藝術作品


    種類子類別代碼
    G1.3


    總類子類別名稱
    織繡


  • 年代
    大正九年(1920)
  • 材質
    織品、纖維
  • 尺寸
    長373,寬70(公分)
  • 保存環境
    庫房或展覽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61248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太子大道158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3628123-311
  • 主管機關名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對地方或族群知識、技術或流派發展具影響或意義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陳OO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財OOOOOOOO


    保存空間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開元路118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6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其他
  • 指定(登錄)理由
    1. 獸肉商捐贈朴子配天宮三十六官將大北旗,積極參與廟會信仰活動,見證大正九年(1920)朴子市井商業經濟活動的熱絡。 2. 刺繡工藝精細,双面刺繡對位精確,人物帶騎造型活潑,臉部表情鮮活,文字圖案構圖清晰,彰顯大正年間刺繡工藝美術的精緻。 3. 獸肉商主祀上帝公,三十六官將為其部眾,將之繡入大旗,代表上帝公的存在及其庇護眾生之意義。
  • 代表圖像來源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保存現狀
    保存良好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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