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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山考古遺址

一、1963年1月4日盛清沂先生進行宜蘭平原邊緣地區史前遺址調查時,發現本遺址,並命名為羅東圓山遺址。 二、1987年1月-6月,黃士強先生等因蘇澳火力發電計劃環境調查時複查本遺址,採集打製石斧2件。 三、1990年,李坤修先生在進行連照美、宋文薰兩位教授主持之「台灣地區史前遺址史前考古資料調查研究計劃」時,複查本遺址,發現遺物並推測遺址原本可能分布整個山丘,採集打製石器、磨製石器殘片與石環廢料等石質遺物,並將遺址改名為「圓山遺址.冬山」。 四、1994年3月,劉鵠雄等進行劉益昌主持之「宜蘭縣史」調查工作時,發現石器、褐色灰胎的夾砂陶。 五、1994年4月,劉益昌等進行「宜蘭縣史」之調查工作,在本遺址進行探坑試掘工作,發現清晰的文化層與石棺,並出土以褐色灰胎的夾砂陶為主的陶器,並建議本遺址應依當地地名改稱為「丸山遺址」。 六、1994年12月,宋文薰、何傳坤,在邱水金帶領下調查本遺址址,在西側山麓緩坡採集石器、陶器。 七、1995年2月12~19日,劉益昌先生受宜蘭縣政府民政局委託,進行常富關係企業濟鴻企業公司靈山聖塔新建工程與本遺址關係的研究試掘,發現文化層及遺物包含的地層,出土各類型日常使用的石製工具、農具、漁具、獵具,並發現淡褐色夾砂陶、褐色黑胎夾砂陶、灰色夾砂陶等三類陶器。 八、1995年5月,「台灣地區地方考古人才培訓班(第二期)」選擇本遺址作為田野試掘地點,此次發掘採取系統性規劃發掘,出土豐富的遺物、遺跡,其中最重要的是發現居住遺跡、石板棺及甕棺等現象,以及二對人獸形玉玦、一件喇叭形玉環,本遺址代表宜蘭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丸山系統。 九、1998年為「丸山寶塔」的新建工程將損及部分遺址範圍,宜蘭縣政府進行三階段搶救發掘等工作,出土了豐富的文化遺物與生態遺留,其現象相關之文字、圖繪、圖像資料豐富且珍貴。 十、2004年2月13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計畫項下鍾國風、宋文增、陳俊男地表調查。 十一、2004年11月2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計畫項下工作小組、審查委員與委託單位共同會勘 。 十二、民國92年12月26日指定為縣定古蹟,正式命名為「丸山遺址」 十三、民國107年3月12日宜蘭縣政府提報丸山考古遺址指定。 十四、民國107年8月15日現場勘查。 十五、民國107年9月4日審議指定為國定考古遺址。

基本資訊

  • 現狀
    本遺址經調查與研究,除在山上緩坡地表可以發現零星文化遺物及大量破碎的板岩、頁岩塊之外,在遺址下方常可發現大型板岩石板露出或被當地居民做為路邊隔板與小橋板使用。在遺址西側羅家後方,亦見有石板棺殘留於因建築切開的地層斷面上,可以略知遺址的範圍可能包括整個小山海拔15公尺以上的緩坡及山頂部分。 除考古學的調查之外,與鄰近居民的口傳訪問中也可得知,早年丸山頂上及四周緩坡,曾發現相當多磨製或帶穿孔的器物,顯示本遺址曾出土相當豐富的遺物。由於早年山上緩坡曾經種植甘蔗、地瓜、果樹等旱作作物,目前除聖母醫院之療養院與公墓區保存狀況不佳外,近來農民更於西側緩坡地文化遺物相當豐富的地區進行機械式整地,深開挖及翻動土壤,已對部分遺址造成嚴重損害。 1998年2-8月為丸山遺址第四次發掘,進行搶救工作的發掘區域為整個遺址中保存狀況較佳的地區之一,但仍有不少損害,尤其是山坡較高部分即頂部侵蝕嚴重,往往造成二次堆積或文化層受到擾亂。1998年發掘後,仍維持發掘後的狀態,發掘區位有進一步施工,遺址其他區域也大致保存原貌。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宜蘭縣
    冬山鄉
    丸山村與八寶村間的丸山小丘。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文授資局物字第1073013316號函
    2018-11-28 15:07:44.145
  • 級別名稱
    國定考古遺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土地所有人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土地所有人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
  • 文化意義
    一、丸山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呈現出其與同時期臺灣其他各區域遺址間的互動,如玉器的使用說明其與東部的關聯,而陶把上多樣的捺點紋飾則顯示其與北部圓山文化間可能有的互動。同時,其大量的方形多孔器及砥礪形石器的出土又隱含其生計方式的特殊性。 二、臺灣新石器時代晚期呈現區域性文化發展的多樣性。丸山考古遺址彰顯了此一時期臺灣東北部文化的樣貌,一方面可以見到此文化在其特有的自然環境下發展的適應機制,另一方面則又看到其與臺灣其他區域間緊密相連的關係,無疑是理解臺灣史前社會的重要遺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古物遺址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631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考古遺址在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意義性/考古遺址在學術研究史上之意義性/考古遺址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同類型考古遺址數量之稀有性/考古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考古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具其他考古遺址價值者
  • 定著土地之範圍
    宜蘭縣冬山鄉寶員段 1253、1263、1277、1278、1311、1315、1317、1331、1333、1334地號共10筆,面積16,894㎡。 屬於宜蘭縣冬山鄉丸山村與八寶村間的丸山小丘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253
    2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263
    3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277
    4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278
    5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11
    6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15
    7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17
    8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31
    9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33
    10
    宜蘭縣
    冬山鄉
    寶員段
    1334
  • 緯度
    24.639935828624566
  • 經度
    121.76297016926843
  • 法令依據
    <<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1、2、3、4、5、6、7款
  • 影音多媒體圖片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1998年丸山遺址搶救發掘現場一隅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丸山考古遺址(含丸山小丘)現況空拍圖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1998年丸山遺址搶救發掘現場俯瞰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1998年出土遺物—各式陶偶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1998年出土遺物—捲瓣形石刀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1998年出土遺物—人獸形玉玦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考古遺址在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意義性: 丸山考古遺址為宜蘭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代表遺址,該遺址代表北臺灣該時期的一個社群樣貌,與此同時在臺北盆地有圓山文化人群,東臺灣則分別為花岡山文化人群及卑南文化人群,從丸山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可以清楚看到與同時期的上開文化互動的線索。 二、考古遺址在學術研究史上意義性: 宜蘭地區的考古研究相對於其他地區起步得較晚,而丸山考古遺址為宜蘭地區首先進行大面積系統發掘的考古遺址,其成果提供了論述臺灣東北地區新石器時代中期進入晚期的重要線索。 三、考古遺址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 大量利用在地資源製作器物是丸山社會的一大特色,無論是石製或是陶製器物,另從玉器、特定陶器及大型石板的出土可以看到,丸山人與東部、北部及中央山脈區域人群都有可能的互動情形,清楚展現臺灣新石器時代晚期社會間的交換關係。 四、同類型考古遺址數量之稀有性: 在1998年的發掘成果中顯示丸山考古遺址仍相當程度地被保存下來,現象的空間分布及遺物的豐富都顯示遺址在千年的埋藏作用下,聚落的樣貌仍相當程度地維持著。根據近年來的調查顯示,宜蘭地區此類型遺址的保存狀況皆不佳,更顯得丸山考古遺址在此脈絡下的重要性。 五、 考古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 從出土可辨識的現象及豐富的遺物證明此遺址的完整性,而現象本身的分布也說明做為一個距今三千多年前至兩千多年前的史前聚落,丸山考古遺址的保存狀況非常特殊。 六、 考古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 1998年丸山考古遺址的考古發掘工作中,進行了大量現象及界牆的翻模工作,更是未來展示教育的重要素材,若將現象在考古遺址現地展示,更能顯示出考古遺址的價值。 七、 具其他考古遺址價值者: 1990年代的丸山考古遺址搶救發掘在發掘規劃及公共教育上開啟了許多當代的做法,顯示了此一考古遺址在臺灣考古遺址保護、考古教育及展示想像的前瞻性。 八、 具全國代表性及價值 (一)丸山考古遺址為臺灣東北部第一個進行大面積發掘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文化層堆積達千年之久,出土遺物豐富多樣,展現出聚落長期發展的過程。 甲、 丸山考古遺址跨越新石器時期中期至晚期,顯示人群從海岸及平原地區往山地地區開發,代表丸山人對於生態資源利用的轉換,也是彰顯丸山考古遺址的特殊性。 乙、 透過丸山考古遺址出土的現象及器物,可以看到與臺灣其他區域相似及相異之處,為解釋此一時期臺灣多元社會提供清楚的比對與研究資料。如該遺址出土石板棺及甕棺兩種墓葬型式,可見於此時期的其他區域,而兩種型式的墓葬同時存在於一個遺址內則可見於花岡山文化遺址,且新石器晚期特殊的人獸形玉玦在丸山考古遺址出土共計12件,顯示丸山社會在當時的重要性,並可作為同時期玉器製造及流通路徑的重要佐證。 丙、 丸山考古遺址為國內首先在發掘現場規律性進行考古教育的考古現場,除了在臺灣考古學研究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對臺灣考古知識的普及教育及鄉土教育均具指標性意義。
  • 代表圖像來源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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