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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文昌祠

大甲文昌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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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文昌祠又稱大甲文昌宮,原為義塾,正殿主祀文昌帝君,創建於光緒13年(1887),由原大甲鄉紳捐銀興建,設義塾於左右兩廂房,為當地崇揚文教之地。期間歷經日治時期公學校使用、昭和10年(1935)因地震而修建,戰後曾有軍警系統住戶暫住。民國74年(1985)內政部指定為第三級古蹟。 大甲文昌祠無論由歷史或建築的角度觀察,都是一座極具價值的重要文化資產,文昌祠為三開間、兩進、兩廊帶左右護龍之四合院祠宇建築,兼具教學與祭祀之機能。 大甲文昌祠每年國曆1月1日起點(功名)燈報名,元宵節(農曆元月15日)經誦經、祭祀後正式點燈,每月初一、十五有本祠誦經團舉行科儀誦經祈福,每年於春季-文昌帝君聖誕(農曆2月3日)及秋季-至聖先師聖誕(國曆9月28日)由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辦理祭祀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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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民俗與宗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大甲區
臺中市大甲區文武路116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七四台內民字第357272號
1985-11-27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0970006141號
2008-08-29 00:00:00.0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現狀
民國102(2013)年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民國106(2017)年完成修復。
外觀特徵
大甲文昌祠座北朝南,配置三川殿、正殿、過水廊與左右護龍,外埕有座惜字亭,藉著門樓、圍牆、照壁與外界隔斷,形成一座完整的傳統建築空間。主要構造為石作、紅磚、斗子砌、卵石牆基、木構架等。過水廊開口為花瓶形,象徵出入平安。
使用情形
原用途使用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室內特徵
平面格局在中軸線依序為照壁、山門、外埕、三川殿、內院、拜殿與正殿。三川殿透過左右過水廊與拜殿和正殿;拜殿山牆另置耳門,經過水廊和日月天井,與左右護龍相通。依使用方式可分為祭祀空間、講學空間、居住空間、收納(藏書、雜物)空間與服務空間等。 虎邊護龍耳房現為譽為志賀哲太郎紀念室,以紀念其曾居住於此,並在大甲公學校任教超過25年。志賀哲太郎維護漢學,對漢文教學與傳統文化精神之保全意義重大,其志居住之空間則能作為此段事跡的重要見證。 昭和17年(1942)聘請鹿港郭氏家族至文昌祠進行彩繪,今三川殿仍留有許多當年郭氏家族精彩的彩繪。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大甲區
孔門段
1027
緯度
24.347759
經度
120.622801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5款
指定(登錄)理由
具保存價值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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