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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忠寮李舉人宅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始有漢人墾號開墾大佳臘、淡水港等地,此後有其他漢人移民陸續開墾周遭荒地,至乾隆五年(1740年)淡水地區已產生聚落,在雍正十年(1732年)、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間清廷更三度放寬渡臺禁令,因此,乾隆十六年(1751年)忠寮李家開基始祖李鼎成乃得以偕妻林耀娘渡海來淡水。 李家開墾忠寮有成,不僅擁有許多田產,又有考取功名之子孫,同時也於咸豐年間至光緒中期陸續建造九座官式宅院,由此可知忠寮李家之興榮。 忠寮李家在清末出過三位舉人,包括光緒十一年(1885年)李祥奎(貽電)中武舉人、李應東(宗炳)中武舉人,光緒十七年(1891年)李應辰(宗聘)中文舉人。 而李舉人宅的初創年代,據正廳懸掛之「歲魁」匾的落款推測應是光緒五年(1879年)或稍後的年份,而又依據渡臺第七世裔孫李子成所編纂《重修燕樓李氏族譜》記載,大房四子李懋蟾(字月華,官名花霖)原建築在現址左邊,光緒十九年(1893年)移至右邊改建為現在所見建築物,方向為「作艮向坤兼丑未」,此處所載與正廳彩畫落款「甲午」(1894年)吻合,亦可能為李舉人宅興建年代。 李舉人宅落成百餘年後,於民國一百零七年(2018年)公告指定為新北市市定古蹟。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里5鄰竹圍子8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新北府文資字第1070681870號
    2018-04-17 09:48:25.575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71692037號
    2018-09-10 18:10:57.097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建物因年久失修,屋頂有破損及受潮等現象,並有植物附生牆體、地坪破損、屋內木造棟架損壞及部分室內空間改建等情形。此外,古蹟整體大致維持清代所建之原貌。
  • 外觀特徵
    李舉人宅正面寬九間,左右各有「過水門」與「護室頭」,連成高低起伏的紅磚牆正面。 「斗砌」紅磚牆下半段為靛色石構造,正面牆下作法係在地基上埋下石條,上面以石條砌高,使用「交丁」砌法,紅磚牆頂有「水車垛」,以磚砌出凹凸線腳,柱下用「櫃臺腳」,牆下用「地牛」,兩者皆施淺浮雕,有麒麟及神龜圖案,門廳及正身中脊皆作燕尾翹脊,兩端印斗下的脊塞作人物造型,並以頭後側及背部頂著上方的印斗及翹脊。 第一進門廳正立面使用石造檻牆,大門門框邊抹角處帶圓弧,前廳正面斗砌牆上的「撻角」線雕為蝴蝶或蝙蝠,另在正廳左右磚拱門上也有半圓形磚雕,是由五片月形磚構成,題材為蓮花,枝葉延展置左右兩端而止,構圖嚴謹。採用類似木雕的「剔底」雕法,凹下處填以白灰泥;左右兩側門樓及外護龍的石造牆基以四層條石用丁順砌方式排列,正身背立面使用石檻牆,作長條石作丁順砌。 外護龍的正立面木型山牆的規尾飾有軟團對看螭龍,下方作菱型吊飾流蘇;通廊自外牆可見石拱門,拱門上的拱卷雕有一對螭龍,上方框邊飾蓮花,框內門額,龍邊刻有「克昌厥後」,虎邊刻有「長發其祥」。 屋頂之屋瓦以俯瓦、仰瓦排列,門廳次間與梢間山牆外壁貼有黑瓦。門廳、門樓與內外護龍前後屋坡共置四排壓瓦磚,正身前後屋坡則置六排壓瓦磚。在門廳及正身中脊的脊肚中央鑲有鏤空的柳條磚。 泥塑主要出現在前廳正面鏡面牆上方,為摺疊形的書卷。另外,左右護室山牆馬背下的「脊墜」與正廳左右山牆上的「脊墜」,這兩處的脊墜形的書卷與規帶的「簷板」相連,在最上方塑出螭虎,並以前腳懸吊「磬牌」飾。 正身屋脊垛頭飾硬團的螭龍,龍身填滿脊肚,與屋脊合而為一。門廳屋脊垛頭亦飾線條柔順的軟團螭龍,門廳的龍頭朝向與正身者相同皆是朝向外側垂脊方向,而門樓屋脊脊肚較扁平,垛頭及垛仁皆有泥塑裝飾,虎邊前門樓正立面垛仁飾有「書」泥塑。 資料來源: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淡水忠寮李舉人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使用情形
    目前僅剩第一進明間出入口及龍邊稍間廚房、第二進明間正廳等少部分空間仍作為住家,其餘空間皆無人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李OOOOOO
    建築所有人
    李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李舉人宅建築正面凹壽門左右對看牆上有「附壁」式棟架構造,在步口通樑上出斗抱,其上再出斗拱,支撐步口廊上的桁木,其中一個「斗抱」,嵌入牆內,只剩一半露在外邊。 「步口通樑」上直接出雕花的栱,不作瓜筒,進入門廳,左右牆為磚石構,但後簷之懸挑係以「插拱」完成,從磚造直接出斗栱,為二跳斗栱。第一跳為「螭虎栱」,第二跳為「草尾栱」,並出「橫栱」。 第三跳直承「挑簷桁」。 中庭左右護室設廊,廊柱下半段為石柱,上接木構,柱頭上出「雙頭栱」,前端承屋簷桁木,後尾往內承步口通樑,步口通上有一個不居中點的瓜筒,形成一組非對稱的棟架。 正廳前步口廊有兩架寬度,柱頭出「二跳斗拱」,第一跳「偷心」, 無橫栱。第二跳作「關刀栱」,出「雞舌栱」,以承「挑簷桁」。廊下的棟架用二支步口通樑,瓜筒落在上方的通樑。 正廳明間室內為七架穿斗式棟架,中央最高的「將軍柱」,即棟架正中間之立柱,瓜筒為「方筒開鼻」的基體形式,表面有豐富的淺浮雕。 資料來源:新北市直轄市定古蹟淡水忠寮李舉人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評定基準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66
  • 緯度
    25.177393690020555
  • 經度
    121.46563863988423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清光緒年間中舉的李氏族人所建之「旗桿厝」,為臺灣北部淡水地區少見的官紳宅第,深具歷史文化價值,見證燕樓李氏之科舉功名成就。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之指定基準。 2.建築主體為光緒年間初創物,特別是正廳之木結構、木雕、石雕、彩繪與泥塑等皆清代原物,具高度技術與藝術價值。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之指定基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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