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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公會堂

二水公會堂,又名二水保甲事務所,約於日治昭和年間興建,現今位於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三段701號。 在日治中後期,全臺各郡市、街庄大量興建公會堂之際,對於未設置公會堂之區域,乃採取擴充其保甲聯合事務所來滿足民眾舉辦大型活動或日本人進行政令宣導與社會教育工作之場所。二水公會堂又名二水保甲事務所,為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二水分駐所)的附屬保甲事務所。其興建與日治時期保甲制度有密切關係,不同於其他單純做為集會空間之公會堂,二水公會堂多數時間用來做為保甲開會場所,少數被地方組織(如二水信組總代會)借用進行集會使用,亦曾短暫做為於郵便出張所。 二水公會堂實際功能為二水分駐所(日治時期稱「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附屬之保甲事務所,其基地選擇、興建時間、構造方式與二水分駐所二水分駐所宿舍有相當程度之關聯。二水公會堂除了昭和年間興建的建築物外,包括集會空間、西南側服務空間,而後期在西南側服務空間又增建了一層樓磚造建築。二水公會堂雖名為公會堂,但實際卻是做為保甲事務所,屬於街庄層級之公會堂,因此其基地位置緊鄰派出所,並不像公會堂一般會選在鄰近公園或俱樂部旁邊,且其建築樣式與平面配置也與當時單純做為保甲聯合事務所之保甲建築不同,反而與其他公會堂建築相當類似,且內部平面空間也無任何隔間。其基地擇址位置為日治時期二水通往雲林縣林內鄉、南投縣名間鄉與集集鎮主要幹道旁,且與原二水分駐所、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連接在同一塊基地(二筆地號)上,因此基地之選址與配置都符合日治時期派出所組成之形制。 在二戰後,本建築轉做為鄉民代表會議場所使用,直至民國65年(西元1976年)鄉公所新建大樓後撤出,接著由中國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站進駐,期間針對建築物內部進行整修,增加內部天花與牆面層板裝修與電扇裝置,並持續使用至民國70年(西元1981年),後期又改為二水鄉老人會以及消防分隊使用,講臺部分為此時期增設。 本案於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但由於土地屬於私有,故屢有拆屋還地的要求,原在附近的二水分駐所因土地租約屆滿,目前已遭拆除。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二水鄉
    二水村員集路三段70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60225995A號
    2017-07-10 21:30:07.361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080284795A號
    2019-08-28 00:00:00.0
    變更地著土地地號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100065417A號
    2021-03-03 09:26:12.197
    變更登錄理由及法令依據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其他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


  • 現狀
    二水公會堂於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現階段屋面損毀嚴重,須待整修。
  • 外觀特徵
    二水公會堂建築座西朝東,屬於紅磚、木與鋼筋混凝土之混合構造。二水公會堂係做為保甲事務所與公會堂使用,立面形狀較具變化、且裝飾作法較單純之只做為保甲事務所建築來得繁複,主入口位於西側山牆面,建築主要立面外觀具有直線硬邊與階梯狀山形牆等特徵,可歸類為藝術裝飾風格(Art Deco)之現代建築,其中間山牆面高於左右兩側,以圓弧形牆面與左右兩側牆相接,山牆上題字「中山堂」;往下則有三扇半圓拱形高窗,窗扇下方裝飾垂直線條,窗扇中間部分有一條水平横帶,延伸至左右兩側外凸量體牆面上;山牆面中段部分有一鋼筋混凝土水平帶狀出挑雨庇,主要入口處為以厚重外框所圍繞的雙開門扇。主入口兩側突出之方形量體類似衛塔,具有強化中間主立面之功能,其牆面上各開有一扇長條形的半圓拱窗。側立面造型簡潔,以鋼筋混凝土水平帶狀出挑雨庇與大面開窗為主,具有濃厚的現代建築色彩。 二水公會堂主要集會空間為雙坡形式,屋面背(西)側背側山牆面做切角頂(即背心式屋頂,又稱為無袖式屋頂),上面覆蓋水泥瓦,原西北側事務空間屋頂為半切妻屋根形式,屋面、屋架作法與集會空間類似。事務空間西側增建廁所為鋼筋混凝土平頂屋頂,無屋架、屋面瓦等構造。增建廁所南側儲藏空間屋面為雙坡水水泥瓦屋面形式,但其作法更為簡略。由於二水公會堂屋頂東、南、北側牆體高度高於屋頂屋簷位置,因此屋頂天溝設置在牆體內側與屋簷交接處。 公會堂原有建築集會空間,磚牆分佈建築物四周,牆體為40公分(1.5B)之承重牆,牆體頂部應有配置鋼筋混凝土臥樑,牆體砌築後以洗石子劃分出上下二段,下方為粉紅色加白色之洗石子、上分為水泥砂漿或油漆之二段式牆身分割方式,塑造出具有基座抬高意象之二段式牆身分割方式。由於室內地坪抬高約41公分,因此牆體底部也留設有通風口。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現階段屋面已完全損毀,內部物件以防水布覆蓋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於風災震災後進行巡視,若有重大破壞或改變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2.持續追蹤本歷史建築損壞情形,並推動後續相關計畫,以利進行後續修復工程。
  • 使用情形
    二水公會堂因建築狀況不佳,目前暫不對外開放,待後續再利用規劃與利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邱OO
    建築所有人
    二水鄉公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二水公會堂室内為單一隔間之大跨距空間,東側末端有一舞臺,室内部分在舞臺空間周圍之牆面以厚實邊框圍繞,邊框內部以幾何線條為飾,此外未見其他裝飾。 集會空間以及事務空間屋架形式為西式中式桁架(king post truss)類似,屋架單元係由正同柱、斜撐、繫樑、主椽所組成,中柱與繫樑、斜撐與主椽及繫樑都是靠U型鐵件接合,而繫樑因長度過長,故繫樑之間除以榫卯接合外,兩側尚以鐵件續接,而繫樑端部與磚牆之間設有墊木、屋架繫樑是直接跨在磚牆上方,而事務室西側增建廁所則無設置屋架。集會空間現有天花板已非日治時期之作法,而是以現代裝修手法與薄夾板材料將室內牆面、天花做完整包覆,原天花應為「平格天井」之作法。至於事務空間、廁所空間、儲藏空間的天花板作法中,除廁所空間無天花板外,其餘空間作法都與集會空間類似。集會空間室內牆面為磚造承重牆表面外覆木板裝飾材,地坪則設置磨石子及地磚組成,事務空間室內牆面與集會空間相同,但地坪為水泥粉光、其餘廁所及增建儲藏空間皆為磁磚。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二水鄉
    光明段
    1262-0001
    2
    彰化縣
    二水鄉
    光明段
    1265-0000
  • 緯度
    23.810735
  • 經度
    120.615402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王貞富主持,《彰化縣歷史建築二水公會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成果報告書》,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20,P.25~P.27。
  • 指定(登錄)理由
    1.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興建於昭和初年,為彰化地區少見之公會堂併保甲事務所使用之官方建築,見證日治時代的警政與保甲制度。本建築為日治時期鄉鎮集會所的代表,建築磚造山牆有裝飾,且圓拱圈運用頗具特色。 2.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本建築可見證日治時期磚造建築耐震發展轉捩過程,結構上使用鋼筋混泥土雨庇與臥樑做為強化,在技術史上具研究價值。 3.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本建築所在位置位於二水火車站的主要道路端點,在都市景觀上非常重要,室內空間為單純的一個大空間,並保留講臺,活化再利用,潛藏多樣的可能性。
  • 開放時間
    未開放,待相關管理維護計畫。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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