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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保第-德同再造匾

1. 德同再造匾係1888年「施九緞」事件,霧峰林朝棟率軍平定後,懲治首謀者,避免進一步屠村,彰化縣燕霧二十四庄鄉民為感念此德澤,為重要歷史事件之佐證資料。 2. 以牡丹枝葉與蝙蝠圖案貼金而成,為無邊框之淺浮雕 ,工藝水準極高,具備當代藝術意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霧峰區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遺字第10602102092號
    2017-10-03 15:58:45.775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1


    種類名稱
    藝術作品


    其他說明
    匾額


    種類子類別代碼
    G1.99


    總類子類別名稱
    其他


  • 年代
    清光緒15年(1890)
  • 材質
  • 尺寸
    46*110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 主管機關單位
    遺址傳藝課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國定古蹟霧峰林家下厝管理委員會/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國定古蹟霧峰林家下厝管理委員會


    保存空間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民生路26號


    保存空間屬性
    宅第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5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1. 德同再造匾係1888年「施九緞」事件,霧峰林朝棟率軍平定後,懲治首謀者,避免進一步屠村,彰化縣燕霧二十四庄鄉民為感念此德澤,為重要歷史事件之佐證資料。 2. 以牡丹枝葉與蝙蝠圖案貼金而成,為無邊框之淺浮雕 ,工藝水準極高,具備當代藝術意義。
  • 代表圖像來源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典藏或財產編號
    106-02
  • 保存現狀
    刻正懸掛於宮保第第三進門上,屬半戶外空間。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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