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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敬字亭

大溪聖蹟亭,約建於清朝同治五年(1866年),外層用材係採自大漢溪所產之砂岩;內層磚砌,亭體約可分為三層,內容分別刻載: 頂層橫額:「聖蹟」,對聯:「形聲藏蘊奧,點畫破荒茫」; 中層橫額:「敬字亭」,對聯:「識丁須付丙,有武亦修文」。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桃園市
    大溪區
    24.890576, 121.276190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60112813號
    2017-05-24 14:50:37.767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敬字亭


  • 外觀特徵
    大溪敬字亭形制古樸,方形平面,亭體共三層。頂層為矩形開口,橫額題「聖蹟」,對聯題「形聲藏蘊奧,點畫破荒茫」,亭頂為四角攢尖頂,頂尖置以葫蘆;中層拱形開口,為焚字紙空間,橫額題「敬字亭」,對聯題「識丁須付丙,有武亦修文」;底層未設開口,為通風與收藏字紙處。建築比例勻稱,落款石刻具藝術文化意涵,亭體外層採用當地大漢溪所產之砂岩,無論是石雕或材料的應用,表現在地營造技術。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本體所在位置於斜坡上,周邊草木圍繞,需注意植生是否有攀生及影響本體結構情形。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私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3322592分機8618
  • 主管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內層磚砌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桃園市
    大溪區
    隆德段
    1904
  • 緯度
    24.890576
  • 經度
    121.27619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於清同治5年,為目前桃園地區最古老之敬字亭,見證大溪文風鼎盛,甚具歷史文化價值。 二、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大溪敬字亭形制古樸,落款石刻具藝術文化意涵,亭體外層採用當地大漢溪所產之砂岩,無論是石雕或材料的應用,表現在地營造技術。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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