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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大坑尾擔飯擔

新化鎮大坑里「大坑尾」聖母壇為300多年前居民所共同奉祀,當時只有16戶,居民於是互相宣誓不可「退份」,除非絕嗣無後。 在困苦的年代,聖母壇每年慶典遶境都相當艱辛,幾乎每戶男丁都要出來幫忙。而念及庄社山路路途遙遠,因此,就有各家必須準備餐點給遶境的人員吃飽飯的習俗出現,此地稱為「食飯擔」。 後來居民越來越多,庄域就以聖母壇為中心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居住比較偏遠的住家,如:臭頭崎、崁尾、新化等交通較不便住家,在接近中午時將餐點挑擔至廟埕,讓陣頭及信徒在中午返回庄廟休息時享用。其他較近的庄社,則在黃昏時將餐點挑擔至廟埕,讓陣頭及信徒完成全庄遶境入廟後享用,因此「食飯擔」其實有2 次。 「食飯擔」雖然是說擔餐點,但各家為了讓菜色上得了餐桌,通常會準備得很豐盛,幾乎每戶人家都會用大坑里的特產竹筍、羊肉及土雞等食材,製作傳統竹筍飯、竹筍雞湯、羊肉爐、燒酒雞、酸筍雞、土雞油飯、鹹飯等等。這些菜飯都是主人的心意,許多居民出嫁的女兒、旅外工作的子弟都返鄉來,加上慕名而來的遊客,到處充滿濃濃的人情味。 這個風俗還被賦予重要的意義,那就是若擔來的飯菜被吃光,代表來年會很旺,因此不管現場彼此認不認識,每一位居民都會熱情吆喝招待。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新化區
    臺南市新化區大坑里6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處字第10509542174A號
    2016-09-26 11:04:13.051
  • 級別名稱
    民俗
  • 種類
    種類代碼
    F99


    種類名稱
    其他


    其他說明
    民俗


  •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整個庄頭總動員,以居住地點略分為兩次,1次中午,1次晚上,在接近中午及黃昏時,將餐點挑擔至廟埕,讓陣頭及信徒於中午返回庄廟休息時享用。
  • 所屬族群
    族群名稱
    福佬


    類別名稱
    漢民族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主辦單位-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大坑里65號
  • 主辦單位-名稱
    大坑聖母宮
  •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 法令依據
    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1、2、4、5目規定。
  • 保存者/保存團體
    大坑聖母宮
  • 指定(登錄)理由
    (1) 傳統性:大坑元宵遶境擔飯擔傳承已久,大灶烹煮、在地食材與肩挑飯擔,皆具傳統樣貌。 (2) 地方性:位處山區,神明遶境時間與幅員廣闊,遂分中午、黃昏二場擔飯擔;家家戶戶主動參與烹煮點心及擔飯擔,在地性十足。 (3) 文化性:在現代社會形態改變之下,仍保有傳統祭典相關飲食文化,居民製備飲食供遶境陣頭及香客食用,屬於大坑尾特殊的生活及飲食文化,已形成此地節慶風尚。 (4) 典範性:全境百戶熱烈參與,扛轎組宋江陣並分工煮鹹飯,極富生活共生典範性。
  • 代表圖像來源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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